央行:充實金融風險處置資源 有序壓降重點領域金融風險

智通財經APP獲悉,6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黨支部發文稱,發揮好存款保險專業化金融風險處置職能,以及各行業保障基金、金融穩定保障基金作用,充實金融風險處置資源。持續強化金融穩定的法治保障,全力配合推動相關法律法規早日出臺。

此外,按照“穩定大局、統籌協調、分類施策、精準拆彈”的基本方針,有序壓降重點領域金融風險。果斷處置“明天系”、“華信系”、海航集團等資產負債規模大的高風險企業集團,阻斷風險傳染和擴散。分類指導、“一省一策”有序推進地方高風險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工作。經過近幾年的改革化險,高風險中小銀行數量已較峰值下降一半。持續推動資管業務轉型,鞏固影子銀行風險治理成果。多措並舉維護金融市場穩健運行,防範風險交叉傳導。持續清理整頓金融秩序,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金融活動。風險處置過程中,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切實保護最廣大人民羣衆的利益,維護經濟社會大局穩定。同時,堅決懲治違法犯罪和腐敗行爲,強力追贓挽損,依法追責問責,嚴防道德風險。

原文如下:

堅持把防控風險作爲金融工作的永恆主題

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

(金融穩定局黨支部)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安全作出系列重要論述,爲做好新時代金融穩定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黨支部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關於金融工作論述摘編》,將防控風險這一永恆主題貫穿工作始終,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

一、有效防控金融風險是金融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事關國家安全、發展全局、人民財產安全,是實現高質量發展必須跨越的重大關口。新時代新徵程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必須要切實維護金融穩定和國家金融安全。

有效防控金融風險是踐行黨的宗旨的重要體現。金融工作具有深刻的政治性和人民性,我們黨領導的金融事業,歸根到底要造福人民。金融既有管理和分散風險的功能,又自帶風險基因,必須通過多種手段防控金融風險,營造安全穩定的金融環境,才能更好滿足人民羣衆日益增長的金融需求,保障人民羣衆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切實守護人民羣衆的“錢袋子”。

有效防控金融風險是維護國家安全的有力舉措。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維護金融安全,是關係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一件帶有戰略性、根本性的大事。一個國家一旦發生系統性風險,現代化進程往往就被遲滯甚至中斷,危及國家安全。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特別是系統性金融風險,可以避免國家安全遭受衝擊,爲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有效防控金融風險是建設金融強國的題中之義。建設金融強國,必須加快構建中國特色現代金融體系。有效防控金融風險,將有力支持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協同精準發力,保障金融機構、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穩健運行,增強我國金融體系的國際競爭力,爲構建中國特色現代金融體系、建設金融強國提供堅實保障。

二、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金融工作的重要論述,推動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中國人民銀行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統籌發展與安全,防風險、治亂象、補短板,穩妥有序處置了我國金融體系中一批具有緊迫性、全局性的突出風險點。經過長期努力,我國金融風險上升勢頭得到有效遏制,金融業脫實向虛、盲目擴張態勢得到根本扭轉,金融風險整體收斂、總體可控。從最新的央行金融機構評級結果看,絕大多數銀行業金融機構經營穩健,特別是24家主要銀行評級一直優良,資產規模在銀行業總資產中佔比約70%,是我國金融體系的“壓艙石”。從長遠看,我國經濟回升向好、長期向好的基本趨勢沒有改變,保持金融體系穩定具有堅實的基礎。

一是按照“穩定大局、統籌協調、分類施策、精準拆彈”的基本方針,有序壓降重點領域金融風險。果斷處置“明天系”、“華信系”、海航集團等資產負債規模大的高風險企業集團,阻斷風險傳染和擴散。分類指導、“一省一策”有序推進地方高風險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工作。經過近幾年的改革化險,高風險中小銀行數量已較峰值下降一半。持續推動資管業務轉型,鞏固影子銀行風險治理成果。多措並舉維護金融市場穩健運行,防範風險交叉傳導。持續清理整頓金融秩序,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金融活動。風險處置過程中,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切實保護最廣大人民羣衆的利益,維護經濟社會大局穩定。同時,堅決懲治違法犯罪和腐敗行爲,強力追贓挽損,依法追責問責,嚴防道德風險。

二是落實對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要求,強化風險監測預警和硬約束早期糾正。堅持“治未病”與“治已病”相結合,持續健全系統性金融風險監測評估框架,紮實開展系統性金融風險評估,每年發佈《中國金融穩定報告》,全面評估金融體系穩健性狀況。定期開展央行金融機構評級工作,建立起廣域覆蓋、層次清晰的壓力測試體系和常態化工作機制,持續加強對重點領域的風險監測。不斷完善基於央行金融機構評級的銀行業風險分級分段管理框架。對評級良好的銀行開展風險早期預警,及時提示風險,被預警銀行大部分在兩個季度內即退出預警名單。對處於風險邊緣的銀行,推動真實化險,防範其劣變爲高風險銀行。對高風險銀行,分類有序壓降存量,推動開展硬約束早期糾正遏制增量。2022年硬約束早期糾正試點啓動以來,已擴展到19個省份。

三是構建防範化解金融風險長效機制,強化金融穩定保障體系。積極推動制定《金融穩定法》等法律法規。推動落實《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總損失吸收能力管理辦法》有關要求,發行總損失吸收能力債券,夯實風險抵禦能力。持續完善存款保險制度,目前全國所有存款類金融機構都已加入存款保險。按照50萬元的償付限額,存款保險能爲99%以上的存款人提供全額保障。設立金融穩定保障基金,與存款保險基金和相關行業保障基金雙層運行、協同配合。目前,金融穩定保障基金基礎框架初步建立,已有一定資金積累,並在風險處置中發揮作用。

三、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構築更加強健有效的金融安全網

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將繼續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關於金融工作論述摘編》,堅持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在宏觀層面把握好經濟增長、經濟結構調整、金融風險防範三者之間的合理平衡,在風險處置工作中把握好權和責、快和穩、防和滅的關係,有力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一是健全市場化、法治化、常態化處置機制。落實金融領域風險處置責任,平穩有序推動重點領域金融風險處置。健全權責一致、激勵約束相容的風險處置責任機制。着力構建科學合理的成本分擔機制,強化市場紀律,切實防範道德風險。發揮好存款保險專業化金融風險處置職能,以及各行業保障基金、金融穩定保障基金作用,充實金融風險處置資源。持續強化金融穩定的法治保障,全力配合推動相關法律法規早日出臺。

二是切實提高金融監管有效性,加強監管協同,形成監管合力。堅持結果導向,促進全面強化機構監管、行爲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依法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實現監管全覆蓋,構築金融安全網“第一道防線”。認真貫徹落實《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問責規定(試行)》,堅持嚴字當頭,對監管不到位等問題,嚴格監督問責。有效配合各方齊抓共管,探索建立監管有效性評估、評價體系,形成強監管、防風險的銅牆鐵壁。

三是持續完善金融風險監測、預警和防控體系。加強從宏觀視角對金融穩定總體形勢的分析。持續完善對跨市場、跨業態、跨區域風險的識別預警體系。健全具有硬約束的金融風險早期糾正機制,設定清晰的整改期限及具體整改要求,推動在相關法律法規中予以明確。提高緊急狀態下風險研判的準確性,精準採取應對措施。認定爲系統性金融風險的,按照“措施要及時,力度要夠大”的要求,有效化解處置,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本文編選自“中國人民銀行”微信公衆號,智通財經編輯:劉家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