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用385億美金債券抵追徵8.6億 吳敦義不怕被境管
▲邱大展指出,黨產會要向中國信託提取385億美金債券抵追徵8.6億(圖/國民黨提供)
黨產會認定國民黨早期以轉帳撥用方式無償取得國有房地,追徵8.6億餘元,要在25日前繳交,否則其名下的不動產恐被查封。行管會主委邱大展24日表示,國民黨認爲該行政處分違法無效,已提起行政訴訟。對於黨產會追繳價金,將以民國36年第2期美金公債之實體債票與零散息票繳付,估計現額約爲新臺幣385億1439萬元,用以抵銷8億餘元行政處分。
邱大展表示,國民黨認爲該行政處分違法無效,已於8月8日提起行政訴訟,以維護自身權益;對於黨產會追繳之價金,將以所持之民國36年第2期美金公債(36年10月發行)之實體債票與零散息票繳付,估計現額約爲新臺幣385億1439萬8735元,繳付給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用以抵銷上述8億餘元之行政處分。
邱大展表示,即便該批公債被推定爲不當取得之財產,但依黨產條例第九條規定,爲履行法定義務仍然可以處分,因此國民黨主張得處分該批美金公債。由於國民黨已於106年8月22日致函受託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終止信託該批債券,該批債券目前不在國民黨手上,行政執行署應立即逕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洽詢,並提取該批債券。
國民黨曾多次說明,該批公債是中華民國政府依據「民國36年美金公債條例」發行時,國民黨以黨產黃金、美金等外幣繳購而取得,目的在協助政府確保國家幣值與金融制度穩定,以及成爲日後新臺幣發行準備。國民黨強調,由於民國36年美金公債條例仍未廢止,國民黨目前仍得主張該批中央銀行發行之公債債權。
由於黨產會主張追徵之來源爲民國36年轉帳取得之土地,而國民黨主張以民國36年政府發行之公債用以行使抵銷,邱大展指出,實屬合情、合理,行政執行署不應刻意忽略這批政府公債效力且不予接受,否則勢必造成「雙重標準」,有失公允。
國民黨主席吳敦義24日出席活動時,則被問到若行政執行署強制追徵8.6億餘元,國民黨在25日前沒有繳清的話,怕不怕被境管?吳敦義則回,「我不怕!」至於國民黨黨工8月薪水仍無着落,吳敦義說,設法在處理,繼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