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闖女士官寢室…湊耳邊氣音喊:別講話!她被搖醒張口一咬 上兵痛到秒軟驚逃
▲上兵潛入女士官寢室企圖性侵,法官判刑2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張姓志願役上兵因愛慕對上女士官,竟闖入對方寢室意圖性侵。當時,女士官奮力掙扎想呼救,但遭到張男摀住嘴巴,還在耳邊說,「不要講話」,女士官最後趁隙咬傷張男左手,張男才因此罷手逃離。高等法院審理後,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張男2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張男2019年3月16日凌晨3時許,從部隊中一棟建築物4樓排水間爬上5樓排水間,並潛入女士官寢室。事發當時,張男見到女士官睡在上鋪牀上,爲了避免女士官發現後會喊叫,於是拿出事先準備的膠帶,撕開3段後黏在上鋪牀沿,以便自己爬到上鋪後能及時黏住女士官嘴巴。
張男做完事前準備後,立刻爬上上鋪,而女士官因爲牀鋪晃動驚醒,張男遂立刻跨坐在女士官腹部壓制,並用手摀住女士官鼻子與嘴巴,還用氣音在耳邊說,「不要講話」。過程中,女士官不斷掙扎,最後張口咬傷張男左手,而張男原先試圖壓制,但最後放棄,跳下牀鋪後立刻逃離現場。
案經女士官通報部隊長官,而自知逃不掉的張男也在同日下午向長官自首,部隊最後也將他依法送辦,檢方最後也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將他起訴。
法官審理期間,女士官出面證稱,當時她在睡覺,突然感覺到牀晃動,起來後張男就強壓跨坐在她身上,「我那時候蓋着被子,他是跨坐在被子上面,我不能很確定他想要對我做什麼」。張男則辯稱,他並沒有要對女士官做什麼,只是想偷看而已。
一審法官審理後認爲,未遂犯的認定重點不在着手,而是實行行爲,但張男的不法程度,不算是已着手強制性交,因此僅依侵入住宅罪判處個月徒刑、強制罪5個月徒刑,合併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緩刑2年。
不過,檢方不服提出上訴,而二審法官審理期間,發現張男在接受憲兵隊調查時,曾坦承有意圖要跟女士官發生性行爲,「我算有預謀要性侵」,但最後認爲太沖動,於是就想只爬上牀看看女士官就離開。
二審法官審理後,認爲張男身爲軍人,不以正當方式向女士官表達心意,竟做出此事,不僅造成女士官身心靈受創,更造成軍隊負面形象,因此撤銷原判,改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張男2年有期徒刑,但考量他與女士官達成和解,於是宣告緩刑5年,期間須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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