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社論:根治涉企違規收費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關於建立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在解讀時表示,標本兼治是《指導意見》制定過程中把握的四個原則之一。
《指導意見》着力健全涉企收費監管機制,加大違規收費治理力度,強化防治、常治、懲治、根治,提出七方面重點任務。其中“根治”是重要目標。
3月21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對沒有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越權設立的涉企收費項目,一律予以取消;對擅自提高徵收標準、擴大徵收範圍的行爲,堅決予以糾正。這是從監管、追責等方面綜合施策,從源頭上杜絕涉企亂收費問題。
《指導意見》豐富了監管手段,綜合利用市場監管、行業監管、信用監管等手段加大對違規收費主體的懲戒力度,着力“治標”;同時注重推動完善體制機制,剷除滋生涉企違規收費問題的土壤,長遠“治本”。
違規收費是企業的主要非正常負擔之一。近年來,國家持續整治涉企違規收費,總的看來,涉企收費秩序明顯好轉,收費項目逐步減少,收費行爲更加規範。但同時也應看到,涉企違規收費問題具有複雜性、反覆性,一些領域和地區違規收費行爲仍時有發生。
涉企違規收費之所以呈現複雜性和反覆性的特徵,政策和法規制度不健全是重要原因。爲此,《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健全相關政策法律法規。
爲此,一方面是要明確涉企收費的主體和主要項目,這樣才能讓制度性建設更加有的放矢。
涉企收費的主體和主要項目包括但不限於:由政府機構收取、用於補償公共服務成本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專項用於支持公共事業發展的政府性基金;中介等機構向企業提供服務收取的費用;行業協會商會等收取的會費、評比表彰費、培訓費等。
可以看出,在涉企收費上關係到政府組織、行業協會、市場中介機構等,而這正是今後加強法規制度建設的主要着力方面。上述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在解讀《指導意見》時表示,一些涉企違規收費問題相對多發,從深層次看是一些行業體制機制問題。
《指導意見》明確,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務院部門涉企保證金、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目錄清單管理,由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按職責分工制定收費目錄清單並向社會公開。
同時,要圍繞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商會、經營自然壟斷環節業務的企業等問題多發領域,進一步推動深化改革、清理違規事項、規範收費行爲。
另一個方面,是要對收費政策進行嚴格審覈並積極推進相關法規制度完善。
《指導意見》要求:對存量涉企收費政策開展專項整治,依法依規清理違規收費政策,違法違規收費項目一律取消;行業主管部門及下屬單位、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商會等要加強涉企收費項目評估論證,嚴禁違規新設涉企收費項目。
需要強調的是,無論是存量收費政策的專項整治,還是增量收費政策的出臺,都必須以法律法規爲依據,以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爲條件。上述兩點,都離不開企業的切身感受,這個主體對政策效果最有發言權。
在現有涉企收費政策進行檢視的同時,還要進一步加強法規制度建設。《指導意見》要求,將推動修訂《價格法》,研究制定涉企收費違法違規行爲處理辦法及相關指南等,完善社會團體會費管理等制度。
總之,《指導意見》的總體要求是堅持問題導向、防治並舉、標本兼治,聚焦政府部門及下屬單位、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商會、經營自然壟斷環節業務的企業等涉企收費主體,這個聚焦目標指向明確。同時,針對涉企違規收費複雜性、反覆性的特徵,持續加強政策法規建設又是標本兼治的關鍵。在這個過程中,既要解決現實問題,也要着眼長遠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