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23日上路 竹勞工處宣導解惑
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於今年12月6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今日總統府正式公佈,公佈後3日將正式上路。勞基法本次修正除落實勞工週休二日及國定假日全國一致外,勞工將享有更多休息日及特別休假。勞工處提醒,如勞資雙方約定星期六爲休息日者,12月24日僱主要求勞工出勤工作,加班費需以修法後的倍數計算。
新竹市政府勞工處表示,此次修正勞基法,從制度上建構週休二日之明確法源併兼顧各業勞工之不同需求,勞基法第36條修正爲每7日應有之2日之休息,其中1日爲例假,另1日爲休息日,務實地讓勞工可以確定享有每週兩天之休息,也讓有經濟需求的勞工可以同意在休息日加班。在特別休假部分,除增加休假天數外,同時採取「特別休假期日以勞工指定爲原則」、「僱主應告知勞工排定特別休假」及「特別休假未休完日數僱主應給付工資」、「僱主應於工資清冊記載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數所發給之工資數額,並定期以書面通知勞工」等規定,減少外界所謂「看得到、吃不到」之疑慮。
新竹市政府爲因應勞基法修法,落實事業單位對修法後的認知,減少因不瞭解法令而產生勞資爭議或違法情形,特別於今(21)日、12月28日及106年1月4日辦理3場勞基法修法說明會,本市事業單位報名情形踊躍,場場爆滿;預計將於106年1月19日再辦理ㄧ場勞基法宣導會,解答事業單位對修法後適用的困惑。
爲提供事業單位及勞工勞基法修法後的相關資訊,市府已將勞動部的勞動基準法修法常見問答集(goo.gl/nU6xGU)、特別休假日數試算表(https://goo.gl/OI1xt6)及加班費試算系統(https://goo.gl/jVVfOS)聯結至市府勞工處(goo.gl/EA5e5scontent_copy)網站,民衆可自行上網參閱或試算。如對勞基法修正內容有疑問,歡迎來電市府勞工處,電話:03-5324900;地址:新竹市國華街69號5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