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修法如何防過勞?黃國昌轟勞動部「混帳到了極點」
一例一休修法爭議不斷,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21日批評勞動部爲此所做的影響評估報告中,針對外界質疑的過勞,解決辦法卻是稱已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明定「過勞預防條款」,但從2015年到今年10月違反該規範的總共有3299件,遭到裁罰的只有2件,怒轟這種解釋根本是欺騙社會、欺騙勞工,「混帳到了極點」。
時代力量黨團將勞動部針對此次《勞基法》修正草案之影響評估報告上網公開,黃國昌批評,整份報告根本沒有爲此次修法進行影響評估,真的稱得上有影響評估的部分只有去年修法的結果,但也十分粗糙,完全沒有將經濟成長、物價變動與基本工資調整等關鍵因素納入考慮,「連大學期末報告的水準都不如」,該被死當,直言這份報告真正達成的功能,就是證實勞動部是資動部。
黃國昌指出,此次勞基法修法,引發各界關注的連續工作過勞一事,勞動部竟稱已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明定「過勞預防條款」,怒轟這種解釋根本是欺騙社會、欺騙勞工,「混帳到了極點。」
▲黃國昌怒轟勞動部。(圖/翻攝自黃國昌臉書)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過勞預防條款」規定,僱主針對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情形,爲避免勞工因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應採取含辨識及評估高風險羣、安排醫師面談及健康指導、調整或縮短工作時間及更換工作內容、實施健康檢查、管理及促進等過勞預防,違反者可罰3至5萬元,若導致勞工罹患職業病,最高可罰僱主30 萬元。
但黃國昌表示,從2015年到今年10月,總共有3299件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關於「過勞」的規範,但遭到裁罰的竟只有2件,這是勞動部自己的官方統計資料,還敢拿《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出來騙人,真的把勞工都當笨蛋嗎?「有這樣的勞動部,勞工如何能不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