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美「第三代前媳」成欠稅大戶 賴帳1100萬不還遭禁奢

▲今年48歲的貴婦謝曉華曾與友人歐洲等地旅遊日子過得相當滋潤。(圖/翻攝謝女臉書)

圖、文/CTWANT

今年48歲的謝曉華(謝女)是義美高家親戚高雄牧場第三代高志中的前妻,2年前被傳出與殯葬大亨龍巖集團董事長李世聰過從甚密,謝女雖已年近半百,雍容華貴的打扮相當吸睛。但謝女卻因欠稅1100萬元,上月初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發佈禁奢令長達半年,每個月生活費只能花24000元,換句話說,謝女無法再過貴婦生活了。

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發言人鍾志乘證實,謝曉華因滯欠1100多萬元的贈與稅未繳納,執行署在9月1日對謝女發佈禁止命令,並對外公告時間從9月1日到明年2月底。

所謂「禁止命令」,簡單來說就是「禁奢條款」,意即在禁止時間內,謝女在沒有正當理由下,嚴禁搭計程車飛機高鐵;不得購買2000元以上的商品服務;不能到4星級以上飯店夜店消費;也不可買賣股票期貨等;當然,也不能借款給他人超過2000元;每個月生活費不得超出24000元。

本刊調查謝女原滯欠贈與稅1500多萬元被國稅局移送執行署追討,新北分署清查謝女名下財產發現,謝女已拍賣臺北市萬華區1處房產得款400萬元,扣抵追討後又發現謝女生活有豪奢情形,纔對其發佈禁止命令,未來如果再查出謝女有豪奢情形,就會向法院聲請管收,獲法院裁定覈准,可管收3個月。

▲謝曉華因滯欠贈與稅1100多萬元不還,成了欠稅大戶,被執行署下令禁奢半年。(圖/行政執行署通告

行政執行署發佈謝曉華的禁止命令,也獎勵民衆檢舉,只要民衆提出謝女的奢華行爲屬實,因而讓謝女被管收,可領取3萬元至10萬元的檢舉獎金,如果順利追討1100萬元入國庫的話,還可再加碼領5%的獎金。

本刊調查,謝女尚未被行政執行署發佈禁止命令前,曾在個人書上大秀出國旅遊、美食照片,被下令禁奢後,如果還沒繳清欠稅,謝女短期內恐怕得要好好控制自己的奢華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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