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受害救濟辦法修改遭疑「讓民衆難獲補償」 陳時中迴應了
國內新冠疫苗接種不良反應會依據「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來處理,不過民間團體與學者指出,衛福部日前修改預防接種受害審議辦法,受害情形與疫苗接種的關聯爲「無關」的情形中增訂一項「醫學實證未支持其關聯性」,憂心可能使民衆難以獲得救濟。衛福部長陳時中今日迴應,相關內容是依據WHO基本準則進行修正,但強調,有疑慮的部份並不會直接排除救濟。
根據指揮中心統計,新冠疫苗3月22日開打至4月6日爲止,共接種1.8萬劑,有76件不良事件發生,當中有8件疑似嚴重不良反應。
臺灣女人連線、臺灣人權促進會和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今(7)日舉行聯合記者會,針對今年2月衛福部公告「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疫苗與不良反應的「無關」類別中,除了既有的「醫學實證證實無關聯性」,增訂了「醫學實證未支持其關聯性」。該修法遭質疑不僅不符合疫苗傷害救濟精神,更將疫苗傷害的責任與重擔讓人民個人去面對,無視疫苗接種的社會性與國家責任。
▲民間團體舉辦讓民衆安心接種Covid-19疫苗,完善預防接種受害救濟記者會。(圖/臺灣女人連線提供)
臺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強調,「醫學實證未支持其關聯性」可能是因爲證據不足,也可能是因爲還缺乏這方面的研究。像是AZ疫苗的血栓風險在目前醫學實證未支持血栓與疫苗關聯性的情況下,臺灣可能將相關不良事件歸類至與疫苗「無關」,但並非真的無關,而是目前研究不足。
中研院研究員邱文聰強調,衛福部的修法讓受害民衆無法受償,不僅民衆不想打疫苗,因爲出事了也不會有補償,廠商也不會有誘因做進一步研究,如此疫苗政策結果除了讓疫苗接種意願低落,同時也使廠商怠惰。
臺灣人權促進會數位人權專員周冠汝表示,施打疫苗是爲了維繫公衆健康,所以政府鼓勵民衆接種疫苗,但當出事時,政府應該也要有所作爲,不該讓民衆成爲犧牲品。但此次修法,受疫苗傷害者可能被救濟制度排除,剝奪人民救濟權利。邱顯智則表示,接種疫苗同時也在幫助社會、幫助國家,應該讓補償的機制更完善,讓接種疫苗者更安心,呼籲衛福部儘速修法。
陳時中今日於指揮中心記者會中迴應,相關內容是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基本準則來做相關修正,但他也強調,有有疑慮的部份,不會直接排除,會依據專家意見針對模糊地帶來安排救濟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