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不明外幣案 17世大寶法王噶瑪巴傳列被告

本報訊

在2011年1月份捲入不明外幣風波西藏宗教領袖第17世大寶法王噶瑪巴,2日傳出已經遭起訴書列爲該案第10個被告。噶瑪巴辦公室對此表示,已將全部相關文件交給警方,之後也會配合調查

印度馬偕爾省警方,在去年1月26日於1部汽車上查獲超過1000萬盧比(約新臺幣568萬元)的現鈔,遭逮的兩人表示款項是上密院購地款,警方隨即於27日搜索上密院,查獲包括印度盧比和多種外幣,總值約7000萬盧比的現鈔。噶瑪巴辦公室澄清,款項是各地信衆供養,絕未牽涉不法,噶瑪巴則因此兩度遭調查小組詢問,並一度遭軟禁於上密院。

大寶法王是在2000年到達西藏流亡政府所在地達蘭薩拉,當時印度情治單位相當懷疑年僅14歲的他,是如何逃離西藏,甚至質疑他是中國大陸間諜;而由於外幣案當中也包含了人民幣,也使得印度再次懷疑他和中國大陸有關聯

經過數輪調查,喜馬偕爾省政府在去年2月11日澄清,噶瑪巴與不明外幣案無關,也沒涉入寺院活動與非法人頭戶土地交易;印度前內政部常務次長比拉依(G.K. Pillai)也在去年2月16日說,中央政府並未將噶瑪巴當做中國大陸間諜,還給大寶法王清白。

大寶法王本人則在去年5月2日首度針對不明外幣事件公開表態,他強調自己並非中國在印度的間諜、特務或是臥底。他還清楚表明,相當感謝印度人盛情,他永遠都不會做出違背印度利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