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派員「零保護赴疫區工作」⋯勞工可申請資遣費 最重再罰僱主30萬元

記者李宜秦臺北報導

武漢肺炎延燒,目前中國大陸累計31省市區確診5,974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個案, 132例死亡。勞動職業安全衛生署主任秘書林毓堂指出,僱主不可禁止勞工配戴口罩,也應避免派遣勞工前往疫區,若勞工拒絕前往,僱主強行要求且未提供防疫措施,勞工可終止勞動契約,並要求僱主給付資遣費,同時可罰僱主3到30萬元。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勞動部職業衛生安全署主秘林毓堂談到勞工赴疫區工作相關工作權益。(圖/記者楊詩益攝)

依據中國疾控中心截至28日通報資料,目前中國大陸累計31省市區(不含港澳特別行政區)確診5,974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個案,較昨日新增1,459例,其中1,239例重症,132例死亡。累計密切接觸者65,537人,追蹤中59,990人。

國際累計72例確診(不含臺灣),分佈於16國,分別爲泰國14例;香港8例;澳門7例、新加坡7例、日本7例;美國5例、澳洲5例;馬來西亞4例、南韓4例;法國3例;越南2例、加拿大2例;尼泊爾柬埔寨、斯里蘭卡及德國各1例。

▲0129指揮中心記者會。(圖/記者楊詩益攝)

林毓堂表示,僱主不可禁止勞工配戴口罩,針對國內不少勞工需前往大陸工作,林毓堂表示,僱主須依法對勞工執行衛生安全教育訓練,並呼籲僱主應以勞工健康安全爲第一考量,如非必要應避免指派勞工去疫區工作,優先考量以視訊電傳方式取代。

林毓堂表示,勞工可拒絕前往疫區工作,若僱主強制要求派遣,也未提供相關保護防疫措施,勞工可主張終止勞動契約,並要求僱主給付遣費,此外勞動部若確定僱主不當行爲,可依據職安法處以3到30萬元罰款

林毓堂表示,勞動部將盡速研擬指引,內容包括僱主如何落實職場防疫措施,與勞工如何自我保護。若有勞工因公赴陸染病,他強調,目前勞保內有職業傷病認定機制,若有勞工認爲自己疑似染病,可就近至各地的職業傷病中心洽詢職業病專科醫師,勞動部將會根據指引從寬認定賠償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