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重訊登場 櫃買分四階段上路
櫃買中心2日表示,爲提升本國資本市場雙語化及增加國際能見度,鼓勵上櫃公司自願發佈英文重大訊息;另考量公司人力與成本,以實收資本額或外資及陸資持股比例條件,採四階段逐步規範上櫃公司同步發佈中、英文重大訊息。
第一階段系規範實收資本額150億元以上之上櫃公司,已於109年7月1日施行;第二階段規範實收資本額100億元以上,或最近年度召開股東常會時股東名簿記載之外資、陸資持股比率30%以上之上櫃公司,於110年起適用;第三階段及第四階段分別再擴大以實收資本額20億元及6億元以上之上櫃公司,分別於111、113年起適用。
櫃買中心提醒各階段適用發佈英文重大訊息之上櫃公司注意法規實施時程,上櫃公司一旦符合發佈英文重大訊息之條件,應持續辦理,不得因資本額或外資、陸資持股異動減少而停止。另爲鼓勵上櫃公司發佈英文重大訊息,已編制「上櫃公司重大訊息常用英文詞彙及英文申報範例」,並置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司申報系統「常見申報問答與相關文件下載」項下,可多加參考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