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頭市場》櫃買中心4階段規範 重訊中英雙語發佈
櫃檯買賣中心持續推動資本市場雙語化,鼓勵上櫃公司暨符合相關規定之上櫃公司發佈英文重大訊息,爰以實收資本額或外資及陸資持股比例條件,採四階段逐步規範上櫃公司同步發佈中、英文重大訊息。
爲提升本國資本市場雙語化及增加國際能見度,鼓勵上櫃公司自願發佈英文重大訊息,並考量上櫃公司人力與成本,爰以實收資本額或外資及陸資持股比例條件,採四階段逐步規範上櫃公司同步發佈中、英文重大訊息;第一階段系規範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150億元以上之上櫃公司,並已於本年7月1日施行;第二階段規範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100億元以上或最近年度召開股東常會時股東名簿記載之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30%以上之上櫃公司,即將自110年起適用;第三階段及第四階段分別再擴大以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20億元及6億元以上之上櫃公司,將分別自111年及113年起適用。
櫃買中心表示,前開各階段適用發佈英文重大訊息之上櫃公司注意法規實施時程,預先妥爲因應,上櫃公司一旦符合發佈英文重大訊息之條件,即應持續辦理,日後不因資本額或外陸資持股異動減少而停止。
此外,櫃買中心爲鼓勵上櫃公司發佈英文重大訊息,已編制「上櫃公司重大訊息常用英文詞彙及英文申報範例」,就重大訊息各款次,翻譯常見之英文重大訊息案例及彙編常用英文詞彙,並置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司申報系統「常見申報問答與相關文件下載」項下,請上櫃公司多加參考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