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人物/探尋身為原住民族的母體文化 巴奈以歌聲和世界溝通
與母體文化相容、在母體文化裡生活,是巴奈的渴望。攝影/沈昱嘉
高中時,巴奈爲楓港海邊的日落大吃一驚,因爲在東部看見的總是太陽的升起,原來,山的另一邊是她不曾理解的世界。
音樂帶給巴奈多巴胺,也是她與世界溝通的方式。攝影/沈昱嘉
那時的巴奈還叫柯美黛。在之前與之後的文化摸索與現實衝擊中,像她唱的〈流浪記〉,巴奈不曾把頭低下,還是真心想唱出歌聲裡的那幅畫,找到自己、與自己的家。
26歲之前的柯美黛
2000年,巴奈發行首張個人專輯「泥娃娃」。圖/角頭音樂提供
巴奈·庫穗(Panai Kusui),父親是卑南族,母親是阿美族,在臺南出生,後回到臺東,2000年推出首張個人專輯《泥娃娃》,在音樂事業上,2021年《愛,不到》獲金音獎評審團獎、2024年《夜婆》獲金曲獎最佳臺語專輯獎;在社會運動上,在凱達格蘭大道和二二八公園紮營的2644天是她的另一個堅持。
巴奈獲金曲獎最佳臺語專輯獎。圖/本報資料照片
人們認識的巴奈,是抱着吉他吟唱的,或者在凱道席地坐着的。但巴奈是誰?頂着這個名字的人一直在尋找這個名字的根源。
巴奈以歌聲向社會溝通她的理念。圖/本報資料照片
「我的人生,從零歲到26歲叫柯美黛。」巴奈首張專輯叫《泥娃娃》,除了她小時總愛唱這歌外,「柯美黛」的人生是低到塵埃裡的,「柯美黛的人生很辛苦,比較多的感覺是沒有媽媽。」
巴奈小學四年級時,媽媽離家,「我在那個年紀長出一個機制,讓自己比較容易度過沒有媽媽的日子。就是假裝我是一個很健康的小康家庭的小孩,上學時就會進到一個假裝的角色裡,假裝自己跟別人一樣。」
如今55歲的巴奈,說起來還是哽咽。才11歲,媽媽就不在身邊,父親不做任何家事,沒洗過一根筷子,小小的柯美黛扛起家事,照顧爸爸和哥哥,洗衣、做飯,煮的不好吃,但總算能吃,茄子炒苦瓜被姑媽說「很有創意」。
「我很需要媽媽,可是說不出來,就只能在被子裡哭啊。」巴奈不知道媽媽在哪裡,還要聽其他親戚污衊媽媽,她只能哭,「我覺得創傷會一輩子跟着。我努力跟自己相處,但是我知道創傷就是在那裡,一談起來,彷彿又回到了那麼無助的時候。」
找到巴奈
巴奈記憶的童年裡有一種鈴鐺聲,那是她小學之前和家人回部落參加祭典,那鈴聲就是傳統服上的臀鈴,在祭典那半個月,整個部落都是鈴鐺聲,「那是部落的聲音,是我母體文化的聲音,很自然地刻在身體裡,不用什麼人教。」
後來,她回到部落住,偶爾自己搭車去高雄找媽媽,就在楓港看到落日,「太超乎我的想像,我以爲這個世界上的人跟我一樣,太陽會從海那邊升上來,也會跟我一樣,太陽會從山那裡落下來,但是原來世界不是我想的那樣。」
進到不一樣的世界,巴奈一再接受不同經驗,後來進入「原舞者」舞團,藝術總監問:「妳的族名叫什麼?」這又讓彼時還是柯美黛的她驚訝:「有的人生下來就有族名,我沒有。爲什麼我沒有?」
她回頭去探討,原來她的部落在臺九線旁,還有火車站,相對比較繁華、或者說是被漢化更多的地方,族人們會覺得:「不要讓跟我們一起生活的漢人瞧不起我們,所以我們也要蓋水泥屋。」印象裡,她十多歲時,整個部落都在蓋水泥屋,很多同學都外出打工,就爲了要賺錢回家蓋房子。
所以,沒有族名的她打電話給媽媽:「我現在要一個原住民的名字,妳趕快給我一個名字。」媽媽建議「巴奈」,那是柯美黛阿姨的名字,意思是「帶殼的、還在土裡的稻穗」。
因爲父親已經過世,她就去問大伯母,大伯母說:「因爲你們都是庫穗的後代,就叫阿公的名字庫穗吧。」但巴奈笑說很不喜歡別人喊她巴奈·庫穗,總覺得一直被叫成死去的阿公。
從此,柯美黛變成巴奈,但她直到要替孩子辦戶口時,才一併正式登記。
改個名字,有什麼改變?她舉例:「如果有人寄信給柯美黛,他不會知道柯美黛這個人的更多資訊,但如果是寄給巴奈·庫穗,他會停下來想,爲什麼這個名字怪怪的。」
「透過恢復我的名字,我想跟這個世界溝通,在臺灣這個土地上不是隻有柯美黛這種名字,這裡還有很多不一樣的族羣。」巴奈說:「這個很重要,因爲我們以前沒有權利用自己的名字。」
但是在獲得這個權利的同時,也出現了新的壓力,特別是在城市,父母看到孩子的聯絡簿,可能會疑惑:「你們老師怎麼叫巴奈·庫穗?爲什麼我的小孩要給原住民教?」或者「爲什麼我要給原住民醫生看病?」
巴奈說,社會還是有不友善的地方,幸好時代慢慢進步,現在是郵差送信來會多聊兩句,想多瞭解,有時候也會被醫生問到要怎麼發音更正確,人們的態度變友善一點了。
「恢復名字最深層的想法就是,我是一個人,我本來就擁有我是一個人應該要有的權利,擁有名字是再基本不過的事。」巴奈說:「社會理解弱沒關係,我不擔心,我可以努力跟社會溝通。當歌手出了《泥娃娃》專輯,我覺得我的工作就是一直要跟這個世界溝通。」
音樂裡的自己
1990年,21歲的巴奈簽了滾石,六年,沒有發專輯,現在說起來也沒有怨懟:「滾石同一時期會籤很多有潛力的歌手,就賭賭看誰可以賺錢,剛好我就沒被賭到而已。」
1995年,巴奈進入原舞者。圖/原舞者提供
26歲時,她進入臺灣第一個原住民職業舞團「原舞者」,「巴奈開始了,開始有能力可以安頓自己,我也開始可以把自己的感覺透過歌表達出來」。2000年,她終於在角頭音樂發行《泥娃娃》,那時,巴奈32歲了。
出專輯雖遲,但對音樂的熱愛是與生俱來。「唱歌會有多巴胺,讓我很愉快,就很喜歡唱歌。」巴奈國小五年級就看着哥哥彈吉他,再翻看民歌歌譜學吉他和絃,自己就能自彈自唱,那時媽媽已經離家,父、兄出外工作常不在家,「我就是唱歌,自己跟自己在一起」。
出道專輯裡現在最廣爲流傳的是被很多歌手翻唱唱紅的〈流浪記〉,不過其中的〈泥娃娃〉卻盛載着巴奈從小到大的心情。
很小很小的時候,每次家裡來客人,要她表演,巴奈很自然就唱這首歌,後來在民歌餐廳表演,有個客人生日要求聽〈生日快樂歌〉,她偏唱了〈泥娃娃〉,剛巧製作人鄭捷任在場,後來製作專輯時就建議收錄這首歌。
巴奈說:「這首歌的歌詞,其實就是我的心聲吧。我花很多時間、力氣,想方設法要安頓我自己。」
就像〈流浪記〉,那是她第一次獨自從臺東到臺北西門町找學姐,下了火車只見高樓林立,有點緊張,學姐教她坐計程車到漢中街的麥當勞。巴奈聽話了,結果這短短的距離,車資400元,在今日都算離譜。
「司機騙我!我在車上一直想,怎麼那麼貴?可是我又不敢問。」巴奈說:「我後來花了很長時間在處理那個『不敢問』,爲什麼我那時候不敢問?」
「我的工作是一個歌手,我要透過歌跟世界溝通。我不停地要把事情弄清楚,爲什麼我會有這個感覺?爲什麼我感覺不舒服?我想透過歌表達出來。」巴奈說:「我的養成裡,把感覺講出來是非常重要的,那個是生命的追尋。」
爲了原住民族上凱道
巴奈(左起)發表「凱道上的稻穗」EP,以莉高露 、楊大正和布拉瑞揚來聲援。 圖/蔡名修攝影
後來的巴奈敢問了。她花了七年時間,在凱道、在二二八公園,堅持着問、要答案,「但社會並不想跟我們溝通,所以這七年無效。」
巴奈想溝通的是原住民族該有的權利。既然2005年就通過了「原住民族基本法」,要恢復原住民族羣的自然主權,既然前總統蔡英文的道歉文承認在這塊土地上的每個人都有尊嚴,沒有人被瞧不起、沒有人被失語,巴奈說:「我天真的以爲是真的要發生了。」結果,沒有兌現。
巴奈說,原住民族土地是很抽象的,也因此這個權利是在一個很抽象的狀態中,原住民族難以行使權利,也還需要相關子法,但至今付之闕如,至多是可以行使土地的「知情同意權」,離返還土地給原住民還有很大差距。
她和先生那布、以及馬耀等原住民族夥伴們,曾經有希望,希望又破滅,曾經相信,又像是被欺騙,他們坐在凱道上,以音樂和藝術和平抗爭,靠着帳篷撐過2644天,被驅趕到臺大醫院前、再到二二八公園。人們看到巴奈唱歌,也看到她被女警架着。
「我在做一件天經地義的事,要把我抓去關也可以,這件事情牽涉到的是我們的文化滅亡了、還有沒有機會活回來。」巴奈有堅持:「國家必須把原住民族羣的自然主權還給原住民,原住民族羣的文化纔有可能延續,原住民族羣的文化不會長在柏油路上,就是要讓原住民族羣有足夠的空間可以採集、可以狩獵。」
巴奈比喻:「我們現在就像是滅亡啦,像一棵沒有根的聖誕樹,長得很漂亮,可是死掉了,除非政府是用搶救的心態來搶救我們的文化。」但她遺憾,這個島上的人一點都不在乎文化,所以他們疾呼「沒有人是局外人」。
她也承認,在凱道的抗爭並未達到預期成果,但當大雨淋在帳篷上,叫不醒裝睡的有權力的人時,巴奈也不曾絕望:「只想着趕快把東西弄好不要淋溼,爲什麼要絕望?」她承認,原住民族羣離權力那麼遠、人口那麼少,選票那麼少,沒有錢成立政黨,就是有很多不利的處境。
「這些我都非常清楚,可是沒有關係呀,重點是我要成爲一個什麼樣的人,如果很重要,那就去做。」巴奈說:「我小時候多苦啊,但我在做一個我覺得很重要的事,一個自我實現的事,我很幸福。夥伴們沒有因爲看起來是徒勞而放棄同行,我們做了多少不可思議的事。」
與那布重返內本鹿
巴奈(右)與先生那布回內本鹿。圖/ 劉曼儀攝
與巴奈同行,有那布。兩人在「原舞者」相遇,之後相戀,結婚。
兩個人是在一個相對平等的關係裡面一起努力,互相照拂,巴奈知名度高一點,外人更認識一點,但她說:「他纔是比較重要,他就像山一樣,我就是那個可以耍賴的人。」
2008年,內本鹿家屋重建完成。圖/劉曼儀提供
兩人一起在凱道上,也一起在找「回家」的路。那布花了很多時間找到回祖先的地方內本鹿的路。那要自己劈路前進,要自己揹物資上山,提着罐子去小溝舀水,吃飯要生火,要有能力分辨什麼木頭能燒起來、怎麼讓鍋子站起來。
重返老家是一條漫漫長路。圖/李小石攝影
「現代人很難想像有一個月不使用新臺幣,在沒水沒電的地方生活。」巴奈說:「但是我們的祖先都是這樣生活的啊。」
在貨幣進入生活之前,人們狩獵和採集多出來的食物會分享給別人,有冰箱後,多的食物可以冰起來,再後來薪水直接進戶頭,再也沒有人知道你有多的。
這些思考正是在「原舞者」時讀的文章啓發了巴奈:「到底什麼是原住民?我歸納下來的簡單邏輯就是,在大自然裡跟環境和平共處的,就叫原住民。」她曾難以體會,因爲出生在臺南,是在一個有汽車的環境裡,但她在文獻裡一再看到,原住民是跟自然和平共處的民族,「我就想,我是原住民,可是我不是這樣啊。」
直到跟那布進到內本鹿,她才發現,「我們是有機會以祖先的方式生活下去的。」
可是,這個方式可能讓原住民族付出代價。巴奈小時就有的經驗,上山去採藤心吃,就有人因拿取國家財產被抓去關,祖先說吃「黑黑的肉」,法律說不可以,「你用祖先的生活方式生活,會有法律的問題。」
所以,原住民族纔要上街去問個清楚,他們的自然權利,爲什麼不可以?
巴奈回家
從柯美黛到巴奈,從臺南到內本鹿,她在流浪,在找一個安頓自己的方法,那叫「家」。
「對我來講,家就是可以安頓的一個狀態,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最終目標就是喜歡自己、成爲自己喜歡的樣子。」巴奈說,即使七年在凱道,也是家,是人生路上的家,「最重要的是,要能夠在祖先的生活方式裡活下來。」
巴奈心願:「我要成爲不製造污染的人,成爲有能力在使用能源跟製造污染間平衡的人。我很想弄清楚祖先唱的那麼難的歌是怎麼被創造出來的,我想知道到底那個文化怎麼發生的?」
520新政府上任後,巴奈與夥伴從二二八公園拔營,她計劃着多一些時間待在內本鹿,但還要考慮如何有作物、如何處理,怎麼像祖先一樣獲得祝福有肉吃。
巴奈不怕:「我想要有能力當原住民,我想把那能力活回來。」與母體文化相融,在母體文化裡生活,是巴奈的信仰,是她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