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華爲大戰商標案4年,香奈兒爲何不依不饒?
江昱玢
路透社4月22日報道,歐盟法院週三判定,華爲被訴商標並不構成對奢侈品品牌香奈兒的商標侵權,二者標識並無相似之處。
路透社報道截圖
香奈兒訴華爲的商標糾紛,最早可追溯至2017年。當時,華爲爲保護旗下電腦硬件等知識產權,向歐洲知識產權局(EUIPO)申請註冊商標,商標圖案爲上下兩個交纏的垂直半環。
華爲訴爭商標 來源:判決書
2017年12月28日,香奈兒對上述商標申請提出異議,稱華爲商標設計與其在法國註冊商標,即橫向交纏的兩個半環的設計,有相似之處。
香奈兒引證商標 來源:判決書
歐洲知識產權局於2019年駁回了香奈兒的反對意見,稱兩組商標不存在相似之處,不會引起公衆混淆。
在歐盟知識產權局的商標異議部門敗訴後,碰壁的香奈兒並未放棄“維權”。隨後,香奈兒向歐盟知識產權局再次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但該委員會也駁回了其上訴。
失利之下,香奈兒愈戰愈勇,第三次提出上訴。結果並未被改變,受理該案的歐盟法院最終在本週三的判決中駁回上訴。
隨即,#香奈兒訴華爲logo侵權敗訴#登上微博熱搜。網友對此議論紛紛,奧迪、安德瑪等其他品牌商標,因爲同樣擁有交叉“C”等元素,被網友們拿來對比打趣。
網友評論 來源:微博網友
《21CBR》記者查詢了歐盟法院發佈的相關判決書。原文中提到,2017年12月,Chanel向歐盟知識產權局提出異議,稱其商標用於第9類商品,即照相機、太陽鏡、眼鏡、耳機和頭戴式耳機和計算機硬件;華爲註冊商標類別也涵蓋計算機硬件等。
由此,香奈兒認爲華爲商標存在混淆性相似。
歐盟法院最終裁決稱,儘管具有一定相似性,但兩個商標的視覺差異很大。尤其是香奈兒的商標曲線更圓潤、線條更粗,且方向是水平的,華爲商標是垂直的。因此法院判定二者存在差異,華爲申請註冊商標不構成對香奈兒的侵權。
2020年5月,香奈兒在與法國時尚集團Molly Bracken的“Gabrielle”商標糾紛案中敗訴。英國知識產權局表示,Gabrielle品牌早在2016年就已創立,而香奈兒在2017年12月才註冊 “Chanel’s Gabrielle” 商標,因此駁回香奈兒訴求。
香奈兒在中國市場上也出手維權。2019年7月,它在中國的一起“雙C”圖案商標維權案中敗訴。
2016年6月,葉某所經營的珠寶店鋪,在檢查中被發現一批含有香奈兒“雙C”形狀的涉嫌侵權商品。珠海法院一審認定,葉某宗未經授權使用“雙C”圖標,侵犯了香奈兒公司註冊商標專用權。
葉某不服,隨後上訴。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二審判決認定,香奈兒沒有充分證據表明被告葉某對香奈兒“雙C”商標侵權或造假,裁定其對該註冊商標專用權不構成侵權。
奢侈品牌加大商標保護,到了“捕風捉影”的地步,背後是知名商標巨大的經濟價值所驅動。
2019年,品牌價值評估公司BrandZ公佈全球最具價值奢侈品牌的排名,香奈兒高居第二,價值370億美元,“雙C”商標,是其最核心的資產和護城河。
有分析認爲,此次商標訴訟的成功,將爲華爲商標在歐洲知識產權局的註冊鋪平道路,但是香奈兒很可能不依不饒,繼續在歐盟最高法院進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