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損照領高額年終 經長:國營事業有政策負擔
立委質疑,國營事業當中,僅漢翔公司有盈餘,但年終獎金卻至少有2.66個月,相當不合理。對此,經濟部長張家祝27日重申,國營事業的盈虧,要把政策性負擔扣除後,才能得知確切情形,獎金的核發,都符合規定。
張家祝27日上午出席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水患治理特別條例」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詢。
根據行院2013年通過的最新規定,考成獲甲等的國營事業,可得2個月考成獎金;考成獲乙等者,只可領1.5個月考成獎金,國營事業中,僅臺糖考成爲乙等,因此把績效與考成獎金相加後,分別爲漢翔4.4個月、臺水3.6個月、臺電3.2個月、中油3.19個月、臺糖2.66個月。
立委許忠信詢問,國營事業當中,只有漢翔有盈餘,爲何其他虧損連連的國營事業,也可獲得高額年終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