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時數位及家家買企業廣告不實 公平會開罰
遠時數位公司及家家買企業因廣告不實,被公平會各罰新臺幣5萬元。
公平會指出,遠時數位與家家買企業在riDay購物網站銷售「德國嘉儀HELLER-等離子智慧節能清淨13.6公升除溼機 KED-213」,刊載「1級能效」、「全系列1級能效」,廣告整體讓人認爲該商品於刊登當時獲經濟部能源局覈准登錄爲能源效率分級第1級,應較其他等級之相仿規格除溼機,更具減少能源消耗之效用。
但是,公平會徵詢能源局意見後發現,廣告中的商品確實曾獲覈准登錄爲能源效率分級第1級,但依照2018年1月1日起生效的現行「除溼機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廣告中商品覈准登錄的能源效率分級爲第3級。鑑於家電商品的能源效率分級,爲影響消費者作成該類商品交易決定之重要參考因素,兩家公司在商品廣告刊載的能源效率分級之表示與事實不符,足以引起一般大衆對商品之品質產生錯誤之認知或決定之虞,是廣告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