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通過 2027年普及率可望突破10%

雲林縣議會26日通過「雲林縣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縣府表示完善的污水排放系統是現代化城鎮指標之一,目前雲林污水下水道普及率僅約5%,希望能突破10%,有效提升民衆生活環境品質。(張朝欣攝)

因應全國下水道普及政策,雲林縣議會26日通過「雲林縣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縣府表示完善的污水排放系統是現代化城鎮指標之一,目前雲林污水下水道普及率僅約5%,虎尾鎮、北港鎮「水資源回收中心」工程持續進行中,預計2027年完工,屆時普及率可望突破10%,有效提升民衆生活環境品質。

雲林縣政府爲建設、改善及管理下水道,依《下水道法》制定「雲林縣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草案」,26日經縣議會3讀通過,將送內政部覈定後實施。內容包括鄉鎮市雨水下水道由縣府規畫,公所興建、管理;跨區域雨水下水道與公共污水下水道,由縣府規畫、興建、管理。未來若違反規定排放污水,最重可處5萬元罰鍰。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健全下水道系統與興建水資源回收中心,是縣府與中央的共同目標,現代化國家的指標不再只是經濟發展,生活環境品質的提升也是縣府團隊的施政重點。爲因應環境變遷及配合地方發展,必須解決污水排放問題、防止河川水體水質污染,才能進一步提升民衆生活環境品質。

縣水利處長許宏博說,目前縣內污水下水道普及率爲5.14%,爲提高普及率,縣府在斗六市、虎尾鎮、北港鎮興建水資源回收中心,斗六水資源回收中心已完工,計劃接管2萬戶;虎尾與北港水資源回收中心將於2027年完工,計劃各接管約1萬戶,全數接管完成後,污水下水道普及率可望突破10%。

許宏博指出,下水道嚴禁汽油、廚餘、固體物質、放射性物質排入下水道,違者將處1至5萬元罰鍰。另外,如在公共污水下水道公告區域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應檢附文件向縣府申請覈准;若民衆自建污水下水道,需經縣府檢驗合格,才能連接至公共污水下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