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啓動防疫應變中心 演習太逼真!民衆以爲「真實事件」PO網
衛福部疾病管制署於1月21日公佈確診首例境外移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雲林縣衛生局22日下午2時30分於臺大醫院雲林分院共同辦理「雲林縣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演練」,模擬面臨疑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情境過程逼真,有民衆PO文到臉書社團險造成恐慌,在他人提醒後刪除文章。
▲有民衆PO文傳播不實訊息,指出雲林有有疑似武漢肺炎病人,且配合度不佳等資訊。(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雲林縣長張麗善於1月16日即指示衛生局成立「雲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應變中心」,因應1月21日國內有一例境外移入確診個案,特別指示各單位應加強防疫整備工作,並於22日下午2時30分於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共同辦理「雲林縣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演練」模擬面臨疑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情境,並邀請傳染病防治醫療網等相關單位觀摩應變措施之演練,提高疫情應變能力。
演練過程以一名臨時演員假扮爲特殊傳染性肺炎患者,由醫護人員以推牀推入,經篩檢進行隔離等步驟,因過程逼真,有民衆誤以爲是真實發生事件,發了文張貼在臉書社團指出,「注意!斗六臺大醫院已經有疑似武漢肺炎病人,且配合度不佳,請大家減少出入公共場所,並加強洗手及戴口罩。#請主動告知近期旅遊史#請主動戴口罩並配合隔離#不要因爲覺得沒什麼而害到他人#請當一個有良心的人」,稍早在其他熱心民衆指正下已刪除文章。
雲林縣衛生局提醒,傳染病防治法第九條之規定,利用傳播媒體發表傳染病流行疫情有錯誤、不實,致嚴重影響整體防疫利益或有影響之虞。主管機關將可依第六十四條裁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如涉及散佈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傳播不實之流行疫情消息,足以生損害於公衆或他人者,將可依第六十三條規定,最高可科新臺幣五十萬元罰金,請民衆切勿以身觸法。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雲林縣於1月20日緊急啓動「雲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應變中心」暢通各層級防疫單位的聯繫,賡續推動醫療院所感染管制預作動線規劃、演練、處理流程等,因應疫情本縣儲備外科口罩4萬副與N95口罩3000副,以備疫情調度使用,雲林縣審慎處理每一個環節,減少疫情之衝擊,全力守護,確保縣民健康。
雲林縣衛生局呼籲,目前中國大陸武漢市旅遊疫情建議至第三級警告(Warning),提醒民衆如非必要應避免前往當地。民衆如近期前往中國大陸武漢及鄰近區域時,應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配戴口罩等個人衛生措施,避免接觸野生動物及急性呼吸道感染症患者,也避免出入傳統市場及醫療院所。返國入境時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應主動通報機場及港口檢疫人員;返國14日內如出現上述疑似症狀,可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戴上口罩儘速就醫,就醫時請告知醫師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是否羣聚(TOCC),以及時診斷通報。其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資訊,可參閱疾管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有關疫情需要諮詢的民衆或醫療院所,請撥打05-5345811衛生局防疫專線。
▲雲林縣衛生局於22日下午於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共同辦理「雲林縣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演練」模擬面臨疑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情境。(圖/記者蔡佩旻攝)
▲雲林縣衛生局於22日下午於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共同辦理「雲林縣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演練」模擬面臨疑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情境。(圖/記者蔡佩旻攝)
▲雲林縣衛生局於22日下午於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共同辦理「雲林縣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演練」模擬面臨疑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情境。(圖/記者蔡佩旻攝)
▲雲林縣衛生局於22日下午於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共同辦理「雲林縣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演練」模擬面臨疑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情境。(圖/記者蔡佩旻攝)
▲雲林縣衛生局於22日下午於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共同辦理「雲林縣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演練」模擬面臨疑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情境。(圖/記者蔡佩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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