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澄江農村商業銀行被罰30萬元:因貸款“三查”不盡職,超借款人實際資金需求發放貸款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玉溪監管分局發佈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引起了金融界的廣泛關注。據該公告顯示,雲南澄江農村商業銀行因在貸款業務中存在嚴重違規行爲,被處以30萬元人民幣的罰款。此次處罰的核心問題在於該行在貸款發放過程中“三查”(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後檢查)制度執行不力,且超出了借款人的實際資金需求發放貸款,嚴重違反了銀行業監管規定。

具體而言,雲南澄江農村商業銀行在貸款審批與管理上未能充分履行其應盡的職責,導致資金被不恰當地配置給借款人,增加了金融風險並可能損害到銀行及存款人的利益。針對這一違規行爲,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玉溪監管分局迅速行動,依法對該行進行了嚴厲處罰,以儆效尤。

同時,該公告還指出,該行營業部經理李正強及副經理李容,因對上述違規行爲負有直接責任,均受到了監管部門的警告處分。這一決定不僅體現了監管部門對金融機構高管人員責任追究的嚴肅態度,也向整個銀行業傳遞了一個明確的信號:任何違反金融監管規定、損害金融穩定的行爲都將受到嚴厲懲處。

來源:投資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