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人們是怎樣保障消費者權益的?
“堅持以人爲本,改善消費環境。”這是315期間,我們到處都容易看到的標語。這次的行情不向我們透露了,大家對於消費安全環境的重視,還有政府和社區的監管力度。
老話說得好,無商不奸,所以不管我們監管力度有多大,但依舊還是有不少的奸商在其中作祟。所以近年來食品安全問題也還是比較突出的,經過反覆報道,這纔得到很好的治療。
現在的食品問題,大家都要拼盡全力來監管與維護,那麼在古代社會面臨食品安全問題,古人又如何做的呢?要知道民以食爲天食物的安全關係到全體老百姓的生活安全,古代人們又是如何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呢?本期筆者就和大家一起來聊一下。
一、民以食爲天,保護有源先
我們一直在強調民以食爲天,如果連食物安全都得不到保障的話,必然會引起整個社會的動盪,還有大家對於生活的抗拒。所以在這樣的背景之下,老早的時候,古人就已經重視食品安全衛生。
目前,記載最早的食品安全保障應該是在上古時期。因爲在《禮記》記載中:“五穀不時,果實未熟,不粥於市。”從這一段我們就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上古時期人們就知道食物要成熟以後才能上架販賣,不然吃壞肚子划不來。
雖然那時候還是非常的樸素古樸,但是市場也開始意識到,所有的食物都應該要安全和可食用。而且後來考古學家研究時候發現,在周代大家的主要食物還是以捕魚和果實爲主,所以農作物還並未突出,所以那時候看成熟度其實就已經是抓住了食品安全的重點。
因此我們可以說,老早的時候我們就強調民以食爲天,在商周時期就已經注重食物安全保障。
二、最早的退貨制度
等到了唐王朝時期,關於食品安全又有了新的保障,其中有一個很開創性的制度就是關於退貨制度。要知道以前買東西,那可謂是有點強買強賣,特別是像食物之類的東西。一旦買了回去,並且嘗過了那麼這個東西就無法退貨。因爲已經賣出的東西如果再回收的話,必然會影響價值,而且會賣不出去。
不過根據《唐六典》的記載,這個退貨制度確保了食品安全和對於商品小販的進一步監督。因爲裡面明確的規定,凡是食品有問題,必須要退貨處理,而且如果吃了哪位商家的食物中毒,那麼將要判處一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有誰食物中毒而死,那麼商販就必須要判處死刑。
除此以外,《唐六典》還明確的規定,“布帛皆闊尺八寸、長四丈爲疋,布五丈爲端,綿六兩爲屯,絲五兩爲絢,麻三斤爲綟。”也就是說,這裡面已經強調了所有的物品都有一個標準,如果不達標將不得上架販賣。
這是最早的商品規範與標準化的一個規矩。所以在退貨制度和標準範的影響之下,唐代的食品安全得到了很好的監管,如果有人要以身試法的話,很有可能要判死罪,所以划不來。
三、最早的監管部門
如果大家看過《東京夢華錄》,應該就會知道,宋代商品經濟之繁榮,已經達到了一個歷史的最高潮。所以在這樣的大背景之下,商販數量多到了一個難以自我管理或者粗糙放養的狀態,因此宋朝被迫設立的第1個專門的監管部門。這個監管部門所要做的事情就是覈定稅收,覈定物價,還有監管食品安全。
最早的時候,這個監管部門還是以橋頭橋尾收稅的小機構爲主,後來已經發展到可以根據食品問題來進行罰款,還有上訴的官司處理。
因此理論上來說,宋代的食品安全才真正得到規劃,由政府部門管,而且還有着專門的處理方式。理論上來說,在宋代要是出現食品安全問題,不僅會沒收所有的貨物,而且會禁止該商人再次進入到橋上貿易。
不得不說,這些監管體系已經和現在的食品安全保障很接近了,但宋代的發展依舊還只是一個階段,還有比較漫長的路要走。
四、明清時期的絕妙手段
宋代既然已經設立了監管部門,那麼關於市場安全該如何進一步規範呢?當年朱元璋想到了一個絕妙手段,這個手段在現在看起來都覺得非常有趣。
根據明史記載,朱元璋當年曾經修建過長城,爲了確保長城不會被人偷工減料,他居然明確規定了每一塊長城磚裡面都要刻上負責的人。也就是說每一塊原材料都負責到人,每一個負責到人都有明確的關聯關係。所以一旦出了事就會直接抓到人,並且把他背後的人全部揪出來。
所以在這樣的手段之下,明代的長城還有南京的長城,那可是堅固到了不像話的地步。就是因爲朱元璋的這種連鎖責任制度,使得周圍的人毫無辦法。
不過,朱元璋這一手段還是過於心狠手辣,並不是特別適用於大範圍的推廣。不過明清兩代王朝還是吸收借鑑了朱元璋的方式,他們居然想到了戴上防僞標籤,然後進行商品監管。在這一過程中,先是要求所有的商人把自己的商品來到這裡進行檢驗,檢驗合格以後打上防僞標籤,這樣就可以確保大家的貨物有保障。
如果在這一過程中所有的防僞標籤出了問題,或者說有人僞造防僞標籤,那麼必然是殺頭之罪。理論上來說,這種防僞的手段比朱元璋更加方便而且有效。但是這裡面也遇到了一些問題,例如明代中後期很多人賄賂官員,然後進行僞商標處理,這樣的後果就是很多假貨打着官方的旗幟進行販賣,曾經一度使得商品經濟受到了巨大的挫折。
不過一般意義上來說,只要政府處在一個穩定的狀態中,然後各個部門齊心協力,這樣的防僞標籤還是很有作用的,至少在清代曾經取得了不錯的效果。所以我們可以很清晰的看出,古代關於消費者權益保護,各代政府可謂是嘔心瀝血,非常的努力。由此可見,古代人聲稱民以食爲天這句話其實並沒有錯。
結語
不過大家也要意識到一個問題,古代的食品安全保障是在絕對的高壓制度和不平等的社會基礎之上進行的,所以他們的食品監管有着很大的不透明性,因此制度再好,總有人從中搞鬼。而我們現在制度可不能照搬古代人的經驗,必須要立足於羣衆與媒體和羣衆的監管爲主,這樣才能夠上下心一起打造一個安靜的市場環境。
同時,我們也要學習一下朱元璋等人的手段,建立比較明確的負責任體系,哪些人負責哪一塊,哪些商家出了什麼問題,就直接責任落實到人。當然了,我們也可以學習一下日本和歐美的一些經驗,他們實行商標制度。也就是說,所有的好壞都歸結於這個商標之下的法人,爲了保證整體的企業名聲,他們就不會搞這些虛頭巴腦的小便宜。
不過話又說回來,這些經驗與教訓都只是用來借鑑,現代的食品安全保障,還需要立足本身,來進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政府固然要出大力氣來澄清環境,商販也要自覺的保持自己的清淨,同樣的,我們這些消費者也需要不斷的提高自身的意識。如果被欺騙了,要勇敢的維護自己的權利,如果有人搞鬼,我們應該勇敢的指出來,這樣才能真正的維護一片青天。連古人都知道民以食爲天,所以我們也應該好好的加強防護,維護環境。
【參考資料】
《唐六典》
《東京夢華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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