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哥」違停消防車出入口 超貴!12分鐘代價「15萬」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這份早餐真的貴到讓人流淚新北薛姓男子今年5月底,在汐止消防隊附近買早餐,卻將車子違停在消防車出入口約12分鐘,被勸導還嗆聲、推擠。士林地院認定,薛男涉嫌推擠傷害及妨害公務,判他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

▲「早餐哥」暴走咆哮。(圖/東森新聞

新北市消防局粉專「新北消防發爾面」5月貼出2段影片,指出一臺紅色福斯轎車停在第6大隊社後分隊的消防車出入口,阻礙進出動線;而消防局人員因遍尋不着車主,只好求助警方

薛姓車主12分鐘後,才拎着早餐從對街走回,因不滿消防人員勸導,竟怒嗆「公務員就可以這樣錄嗎?告訴我你現在在錄什麼東西?」,在被要求檢視行照、駕照時,態度惡劣的回道,「你不要碰我!你憑什麼碰我?」。

影片PO網後引起熱議網友甚至封他爲「早餐哥」。薛男也因推擠、搶奪鍾姓消防員手機,被對方控告涉嫌妨害公務及傷害罪。據《蘋果》報導,薛男坦承違停、口出惡言及撥掉手機等行爲,不過當天便誠心到警局想和解,沒想到對方竟稱自己受傷,開口要求10萬和解金,他怒道,「這根本是惡意敲詐嘛,從頭到尾就是死要錢」。

▲早餐哥在臉書留言。(圖/翻攝自臉書)

對此,鍾男反駁,薛男在和解時態度相當惡劣,纔會開口要求他捐10萬元作公益,但對方聽完立刻轉身,讓他覺得應該讓薛男有所警惕,纔會提告傷害。

薛男之後坦承所有犯行,並以1萬元與鍾姓消防員和解。而士林地院認爲,薛男不尊重公務員執行業務的行爲,對社會治安已產生負面影響,加上曾有妨害自由案件、屬於累犯,因此依傷害罪、妨害公務罪,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