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囚移工14年、月薪2萬扣仲介費! 筌聖夫婦二審逆轉無罪

▲筌聖老家工廠。(圖/資料照/翻攝自google map)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岡山豆乾工廠「筌聖老家食品」,爆出軟禁印尼移工阿芳14年事件負責人鄭爲宗蔡嘉聘夫妻當時強調,絕對沒限制自由,遭橋頭地檢署起訴, 橋頭地方法院2017年12月各判刑7個月,經上訴後,高雄高分院 二審今天(17日)判決出爐,認定3名移工的薪水和一般員工沒有醒顯差異,也沒有遭到監控情況,因此改判無罪,還可以上訴。

筌聖老家2016年11月爆出,印尼移工阿芳省吃儉用存了2000元向臺灣工人手機,向印尼家人求救,高雄市警局外事科鼓山分局遂展開營救,阿芳14年前是爲了家計申請來臺擔任看護,剛下飛機卻被帶到工廠每天工作15小時,沒有加班費、還被限制不準外出,惡劣女仲介還將他申報爲逃逸移工,並威脅「只要你單獨出門,就會被警察抓走,是要坐牢跟罰錢的!」

當時業者面對員警詢問,「不准他們出去對不對?」卻回答,「我是擔心他們出去不見,我說實在的,如果人不見了,還要再找人回去給仲介楊小姐我會很麻煩。」 「筌聖老家食品」事後在官網貼出4點聲明,坦承使用非法外勞,「但是絕對沒有剝削、甚至拘禁外籍勞工情事」,業者出面道歉,「僱用非法移工就是錯,跟大衆道歉,但外籍移工都是自由進出,絕對沒限制自由。」

不過橋頭地檢署調查發現,阿芳等3名移工每人每月遭苛扣1800至4800元仲介費,扣留證件,連出門和家人通話都有人監控,最低月薪僅2萬元,甚至被以「如果匯太多,印尼家人會花掉」扣住薪水,將鄭爲宗、蔡嘉聘起訴,並求處7年有期徒刑,高雄市勞動局更祭出120萬的重罰

橋頭地院2017年11月22日判決出爐,法官認爲,鄭爲宗、蔡嘉聘以看護名義聘僱,卻是違法要他們長時間勞動,給的報酬和勞動「顯不相當」,且利用外籍移工語言不通、人生地不熟、擔心被遣返的心理逼迫不合理勞動,依照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各判刑7個月,得易科罰金21萬元 ,夫妻倆再提上訴。

高雄高分院認爲,調查移工的工作時數和報酬、參考勞基法規定狀況,以及員工們的證詞,遭控剝削的3名移工薪水和臺灣員工、其他外籍移工相比並沒有明顯差異,沒有苛扣或短髮薪水的情事,工作期間可以自由外出,行動自由也沒有遭到監控,3人也都有手機可以對外聯絡,今天改判鄭爲宗、蔡嘉聘無罪,檢方可上訴。

至於2名仲介的部分一審則因已經和阿芳以30萬元和解,因此判刑8個月,緩刑3年,沒有再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