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指隱匿疫調遭罰不服提訴 確診警勝訴基市府不上訴

去年3月被認定隱匿疫調的員警提出行政訴訟,日前經基隆地院審理宣判基隆市政府敗訴。基隆市長謝國樑4日表示,市府將不再上訴。(張志康攝)

去年3月,基隆市汪姓及林姓員警因爲赴小吃店飲宴,感染了新冠肺炎,當時基隆市衛生局認定林姓員警疫調不實開罰6萬元,但林姓員警不服提起行政訴訟,6月中旬一審判基隆市政府敗訴。基隆市長謝國樑4日上午表示,市府將不再上訴。

謝國樑表示,基隆市警局第二分局的林姓前偵察隊長因不滿衛生局開罰,提出行政訴訟,一審結果判定基隆市敗訴。謝國樑說,經過市府研議,基隆市政府決定不再上訴。

謝國樑說,市府認爲目前國內疫情狀況與裁罰當時已經截然不同,法律本就應該兼顧情、理,若基隆市政府堅持上訴,不僅在現行情勢下沒有這樣的必要,更恐有浪費司法資源之虞。

這起事件起源於去年3月間,基隆市疫情突然爆發前的「銀河小吃店」事件。時任基隆市警局一分局偵察隊的汪姓員警與二分局的林姓偵察隊長曾赴銀河小吃店,後一行人陸續新冠確診。

當時的基隆市衛生局認定林姓偵察隊長蓄意隱匿足跡,規避及妨礙疫情調查,因爲依《傳染病防治法》對其開罰新臺幣6萬元。但林姓員警不服提出訴願,經衛福部於去年11月駁回,林姓員警再向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經基隆地方法院行政庭審理,今年5月31日辯論終結,地院行政庭於6月14日判決,認爲林姓員警雖然在第一次疫調時並沒有清楚地說明足跡,但後續主動對配合衛生局疫調的警局督察人員說出染疫前曾去過大世界燒烤店,綜合各方說法及證據,在沒有林故意隱匿足跡的其他證據下,認定基隆市衛生局處分的事實認定及適用法律均有誤,判決撤銷原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