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誘少女自拍裸照 還恐嚇她媽媽索2萬「還妳女兒不雅東西」
▲鍾姓男子去年3月誘騙年僅13歲少女自拍裸照,食髓知味向少女恫嚇穿制服自拍露點照遭拒,竟向少女母親恐嚇2萬元。(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桃園市鍾姓男子透過網路認識未滿14歲少女,去年3月間兩度誘騙少女自拍露胸與下體照片與影片透過通訊軟體傳給鍾觀賞,甚至要求少女穿制服自拍露點照片遭拒,竟恫嚇如不傳將公佈裸照,鍾食髓知味後將少女裸照傳給少女媽媽觀看,恫嚇稱「如不給2萬,將向警方告發少女散佈裸照訊息」;警方循線逮捕鍾男到案,桃檢根據少女與媽媽在通訊軟體上發現鍾散佈之裸照與恫嚇字眼截圖,檢方27日偵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鍾姓男子在網路上認識未滿14歲的少女,去年3月2日上午8時許誘騙少女自拍裸露胸部、以手撫摸下體的照片與影片給他,情竇初開少女遂以手機自拍5張照片與撫摸下體影片給鍾觀覽。
隔日,鍾男再度要求少女要她穿制服自拍露點照片給他遭拒,鍾竟恫嚇「如果不傳給我,就要將之前裸照散佈出去」等語,少女心生畏懼下,只好委屈自拍穿制服露胸部照片1張傳給鍾。
鍾在同月12日將少女自拍裸照、影片傳給其母,恫嚇「若不交付2萬元,要向警方告發少女散佈猥褻照片與影片」等語,少女媽媽未依鍾付款要求並立即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查獲鍾男到案,並在其手機查扣相關不雅照片與影片等證物移送桃檢偵辦。
鍾男在桃檢覆訊時坦承誘騙少女傳裸照與影片給他觀覽,後來少女拒絕才恐嚇要散佈,另坦承向其母親恫稱「如不給錢要向警方告發少女散播猥褻照片與影片之事實」等犯行。
少女則指證,當時曾向鐘錶明自己才13歲,還在念國二,但鍾堅持要她自拍裸露影像,之後拒絕遭鍾恐嚇,心生畏懼下只好自拍露點裸照與影片給鍾;少女母親也提出和鐘的對話,表示收到女兒照片,鍾就要求交付2萬元,否則要告發她女兒散播猥褻影像等語。
桃檢勘驗鍾與少女、母親在通訊軟體對話截圖,確認鍾清楚少女僅13歲,還向其母恫嚇「還妳女兒不雅東西」、「要我提告」、「阿姨要去法院提告嗎」、「1萬能嗎」、「2萬」等文字敘述,桃檢認爲鍾男犯行明確,偵結依引誘少年製造猥褻電子訊號、脅迫少年製造猥褻電子訊號及恐嚇取財未遂等3罪嫌將鍾男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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