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首習近平李家超」 港男發帖被判囚半年

香港示意圖。(圖:shutterstock)

香港一名五旬男子以5個社交媒體帳號發佈自制的音樂錄像,稱「斬首」國家主席習近平和特首李家超,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爲」罪,遭判刑六個月。

明報報導,被告區健威(現年58歲,報稱無業)初犯,曾任職技工。辯方求情稱,被告發帖內容重複,未能引起他人興趣,迴應「少得可憐」,帳號分別有4至284個朋友。辯方強調,錄像有被告容貌,因爲他教育水平不高、對法律一知半解,非政治狂熱分子,且無證據顯示帖文造成嚴重影響。被告另在求情信稱今後會循規蹈矩。

報導稱,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指出,被告半年間發佈280則帖文,異常頻繁;被告自制錄像並配上歌曲,明顯希望廣傳,雖然所得迴應不多,但其理念頑固,不但主張分裂國家,更渲染暴力、揚言殺害官員及家人,以9個月爲量刑起點,因認罪減刑三分之一。

報導指出,根據案情,被告今年4月19日至10月16日利用3個facebook及兩個「X」(前稱Twitter)帳號發佈280個煽動帖文,他以歌曲《願榮光歸香港》及具煽動性言論的照片製作11個音樂錄像,另有帖文用其他歌曲製成錄像,加插照片及自拍讀出煽動言論等。

據報導,案情又指,被告以暴力威嚇中央及香港官員,在逾200個帖文稱「斬首」或「刺殺」習近平、「斬首」李家超,並談及其家人;有帖文提到「香港最堅實精神病患白卡者 李家超」、「鄧炳強 保安局局長 現代賣港賊」,形容國安法無法無天,並引述「光時」口號宣揚港獨。警方網上巡邏後在被告住所附近拘捕他,被告承認用手機制作錄像、意圖反共,他知道發帖涉違反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