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手專案衝績效「竄改文書」速請拘票 新北6警遭起訴
▲新北警斬手專案期間逮捕多名詐騙集團車手。(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107年3月新北警配合警政署執行第2次全國「斬手專案」,但新北地檢卻查出海山、三峽、永和分局有6名員警爲衝績效,還未合法通知嫌疑人,就僞造到案通知書聲請拘票抓嫌疑人到案,檢方21日依照僞造文書、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方法剝奪行動自由等罪嫌起訴6名員警。對此新北警方表示遺憾,強調是因送達程序之法律見解與實務、學者間之見解未能一致,導致6名同仁遭起訴。
檢方調查,海山分局文聖所方姓、蔡姓員警,在去年3月15日帶着寫「3月9日應到案」的通知書,到臺北市一名車手家中的信箱上張貼並拍照,並在送達時日上竄改成「3月1日」、「3月7日」,記載「未會晤本人亦無收領文書之同居人」等不實事項後,向檢方聲請拘票獲准,隨即拿着拘票逮捕車手。
三峽分局一名賴姓偵查佐也用同樣手法,檢方調查他在去年3月8日帶着寫「應到時日3月3日」的通知書到嫌疑人家中,在信箱上張貼拍照,在14日聲請拘票因爲發文日期沒改被檢方退回,竟然竄改聲請書後盜用公印,隔天重新向檢方聲請拘票獲准,同一天就逮捕嫌疑人到案。永和分局永和派出所賴姓女警員也用同樣的手法,竄改送達日期被檢方查出。
檢方察覺異狀,去年7月約談20多名員警到案,涉案員警雖然供稱因爲太忙忘記製作通知書,但是檢方不予採信,認爲員警是明知故犯,21號依照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方法剝奪行動自由、盜用印章、盜用公印等罪嫌將6名員警起訴。
新北市警方表示,爲掃除詐騙集團任何犯罪之可能,無論是平時或專案行動期間,警方均盡最大心力去查緝,同時也要求同仁恪遵法令規定,對於本次新北地檢署因送達程序之法律見解與實務、學者間之見解未能一致,致有6名同仁遭起訴,新北市警方表示遺憾,涉案人員均係爲執行專案勤務能順利查緝詐欺車手到案,並無犯罪之意圖,對同仁因公涉訟事宜將提供一切協助,讓同仁執法時能無後顧之憂,並針對法令規定之瞭解認知賡續落實法令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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