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收賄起訴 求刑12年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收賄500萬元,護航林口工五擴大自辦市地重劃案,桃檢27日偵結起訴,具體求刑12年。(本報資料照片)

鄭文燦收賄案重要被告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收賄500萬元,護航9.12公頃的林口工五擴大自辦市地重劃案,桃園地檢署27日偵結,以近10萬字起訴書細數鄭等11人罪狀,估計若開發完成,不法利益高達24億多元。檢方痛斥鄭位高權重、動見觀瞻卻和行賄者裡應外合,將全民利益坐享爲私人金庫,惡性重大,依收賄貪污罪起訴並具體求刑12年。

另案查出 678萬元來源不明

桃檢並另案偵辦鄭文燦被查出678.5萬元財產來源不明和監聽譯文泄密案,同案楊男等10人分別依行賄、業務侵佔、泄密等罪起訴,全案移審後桃園地院漏夜審理中。

民進黨發言人戴瑋姍27日低調錶示,尊重司法調查,盼勿枉勿縱。國民黨則表示,檢調偵辦該案,過程頻受阻礙,檢方三度聲押才獲准羈押,讓外界質疑司法遇到民進黨大官會轉彎,盼司法公正審判,不受政治因素干擾,嚴懲不法,整飭吏治,也還給桃園市民一個公道。

檢調偵辦鄭文燦案總動員,調詢及訊問131人次、搜索40處,發現88歲前企業高管楊兆麟爲了在「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即華亞科技園區)」東側9.12公頃土地,推動臺灣第一件農地申請自辦市地重劃變更爲工業區案,找來同企業發言人、77歲侯水文和72歲白手套廖俊鬆,共同出資2000萬元成立鴻展公司,力拚以自辦市地重劃方式將農地變更爲產專區,和相鄰的華亞園區擴大開發,估計可取得1.78公頃抵費地,利益高達24億2190萬元,遠高於政府辦理區段徵收的利益。

鄭獨排衆議 裁示工五變更案

起訴書指出,廖俊鬆和39歲小兒子廖力廷在楊指示下,2016年找上鄭文燦,除拜託以自辦市地重劃取代區段徵收,更要求以「國家重大建設」計劃爲由加速推動,鄭也和楊、侯多次在臺北高級飯店餐敘、共飲珍藏酒品,楊多次表達「只要能成,我們不會失禮」。

鄭文燦遂多次和桃市府經發局、都發局、地政局等局處開會,親自主持變更案,2017年9月7日關鍵擴大變更會議,讓廖俊鬆父子出席表達意見。席間公務員提醒,依行政院歷次函示,原則要以區段徵收辦理,且該案土地過小難認屬重大建設,鄭置若罔聞,獨排衆議裁示林口工五擴大變更案要爭取爲國家重大建設,且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完全按廖等人訴求照本宣科。

楊等人見鄭力挺,約1周後見面,廖俊鬆父子晚間直奔市長官邸,把內有牛皮紙袋包裝500萬元現金的黑色手提袋放在會客室茶桌下,還以口型和手勢比「5」示意,鄭以臺語「知、知、知」回覆,隔天廖奔臺北回報楊等人。

被監聽才還賄款 檢斥鄭狡辯

鄭之後不但在公文簽呈批如擬,還在2017年10月19日致電廖稱「國發會我都講好了!」回報進度,直到鄭發現廖俊鬆被監聽,唯恐遭牽扯,態度翻轉,並於1年後退還賄款。

鄭文燦辯稱500萬是被廖俊鬆「丟包」在官邸內,喊冤說遭陷害,但檢方認爲商人求財多不願得罪政治人物,且廖俊鬆父子、侯水文同一時間到案後就遭收押禁見至今,無法串證,供詞卻如出一轍劍指鄭文燦,且鴻展帳冊和提款紀錄都白紙黑字寫上佣金,加上廖俊鬆電話中清楚講述行賄過程,都有通訊監察譯文佐證,顯見鄭是飾詞狡辯。

鄭是否羈押 桃院漏夜審理

檢方斥鄭文燦位高權重、動見觀瞻,竟收受賄賂,護航、附和特定私人土地變更開發,與行賄者裡應外合,有辱官箴,且收錢近1年花用後,知道被監聽纔不得不返還賄款,又一再狡詞飾卸,毫無悔意,依貪污治罪條例的職務上行爲收賄罪起訴並具體求刑12年。鄭文燦等在押5人,移送桃院漏夜審理,決定是否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