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杜避稅 蘇揆批個人玩法自肥不應該

蘇揆拍板修法杜避稅炒房(蘇揆臉書截圖)

政院會上午通過「所得基本稅額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杜絕個人藉由設立公司股權交易,規避不動產交易稅,蘇揆上午在行政院會怒責,有個人或公司等假借各種手段,來規避立法本旨,或是玩法自肥,並賺取暴利,實在是不應該。

行政院會上午通過「所得基本稅額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自2021年1月1日起,恢復個人未上市、未上櫃且未登錄興櫃股票(下稱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並配合培植新創事業帶動產業轉型政策,將符合一定條件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股票排除適用。

蘇揆表示,爲維護租稅公平,並杜絕個人藉由設立公司或股權交易,規避不動產交易稅,這次修正增訂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以防止有心人士鑽營逃漏,遏止房地炒作。

但蘇揆也說,修正案也有將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覈定且設立未滿5年的高風險新創事業排除適用,兼顧我國培植新創事業,以帶動產業轉型之政策目標

針對高風險新創事業排除適用的規定外界質疑新創事業也有可能炒房,財政部蘇建榮說,新創事業需要符合經濟部定義的高風險新創事業的概念,不太可能去持有房地產,有的只是辦公處所或廠房,比較不會透過新創事業炒作房地產,如果有看情況也財政部也會有因應措施

蘇揆並在行政院會上告訴全體閣員,一個法的通過立法,實在是集衆人智慧,各部會的工作、長期研議,並經最高民意機關訂定或修正通過,卻有個人或公司等假借各種手段,來規避立法本旨,或是玩法以自肥,並賺取暴利,實在是不應該。因此,主管機關就業管業務,要特別防止利用法律從中牟利取巧之徒,政府應該及時遏止、並嚴以懲罰,讓國家稅務更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