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資安法 不配合調查可罰百萬
行政院例行記者會。記者黃婉婷/攝影
爲強化納管機關資通安全管理,行政院會昨天通過「資通安全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擴大資安稽覈範圍,納入總統府與五院;另外,資安署得稽覈所有納管的公務機關或特定非公務機關,當發生重大資安事件時,若規避、妨礙或拒絕調查,可開罰十萬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這是資通安全管理法上路五年首次大福修法,數位部表示,此次修法包含四大方向,一是明定主管機關及各機關權責;二是擴大資安稽覈範圍,並增訂納管機關對於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有關下載、安裝或使用的相關規範。
第三是增訂應符合資通安全責任等級的要求設置資通安全專職人員,及重大資通安全事件的調度支援等規定;第四是增訂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特定非公務機關重大資通安全事件的調查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