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一房產中介做低網籤價 致買方貸款批不下來

賣了舊房新房,本是件開心的事兒,但鄭州市民先生卻開心不起來。他向河南商報記者求助稱,通過中介公司買賣的房子,因爲網籤登記價格遠遠低於實際成交價而被房管部門卡住買方貸款批不下來,他自然也就拿不到錢。

昨天,在商報陪辦記者的溝通協調下,於先生將於近日走完剩下的程序

事件

房本已變更 卻遲遲不放貸

去年下半年,於先生通過房產中介公司把自己的房子掛了出去,着急在鄭州落戶的郭女士一家很快就看上了這房子,雙方一拍即合,開始商量過戶和付款事宜

雙方的成交價是85萬元,在交完15萬元首付款後,買賣雙方就在中介公司的帶領下來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之後又到附近的銀行辦理抵押貸款。一切都很順利,按照中介公司的說法,只要郭女士的貸款一下來,於先生就可以拿着去買新房了。

房本是過戶了,貸款卻一直批不下來,於先生左等右等,就詢問買方。哪知郭女士一家也跟熱鍋上的螞蟻一樣,雖然房本已過戶,但一直被房管局押着,他們也是一頭霧水。

政策

網籤價不能低於貸款總額

因爲於先生和郭女士將過戶抵押事宜全權委託給了房產中介公司,他們並不清楚期間發生了什麼。一直到3月初,越來越多的業主來到房管局諮詢和“維權”,他們這才幡然醒悟。

買賣雙方都清楚地記得,他們的網籤價格登記的是56萬元,而郭女士的貸款是60萬元,“當時還問這是咋回事,中介說聽他的就沒錯。”於先生說,哪知政策突變,搞得他至今沒有拿到剩餘的房款

一位中介公司工作人員介紹,鄭州這樣做的交易不在少數。比如某套房子的成交價格爲80萬元,銀行經過評估,願意給買方貸款60萬元,但是,爲了少交點稅,在二手房交易的網籤環節,雙方約好(不排除中介人員爲攬生意從中“指導”),把成交價登記成40萬元。

鄭州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對外表示,不存在新老政策之說,按照相關規定消費者網籤時,應如實申報和填寫成交價格,且這個價格不能低於貸款總額,這樣才合法合情合理

不過鑑於涉及業主較多,房管局會協同各個銀行共同處理這一問題

【陪辦】

抵押辦:

已登記過的可辦理抵押手續

昨日上午,河南商報陪辦記者和於先生一道來到鄭州市房管局抵押辦,輾轉在法規科找到了處理此事的工作人員,兩位工作人員正對滿屋材料進行分類整理,他們表示,這些業主都是這種情況

“登記過的現在已經可以辦了,大廳有沒有給你辦理他項權證?”一位工作人員問道,於先生的交易較早,可能已經辦理完他項權證,這個需要買方業主找銀行覈實

他向我們強調,只要銀行那邊程序走完,房管局絕對不存在故意卡殼的行爲。至於更多政策變化原因,他們不願過多解釋。

銀行:

拿到他項權證就能放款了

不約而同的是,我們在大廳遇到了在家坐不住的郭女士一家。隨後,河南商報陪辦記者聯繫上郭女士銀行方面的李姓委託人,他表示,目前郭女士的他項權證還沒有辦理到位,但好在這個關鍵環節房管局方面已經放開,積壓的業主正按順序辦理手續

他稱,郭女士實在有特殊情況的話,他們可以優先辦理,順利的話,郭女士的款半個月左右就能放。

聽完消息的於先生和郭女士總算舒了一口氣,他們告訴河南商報陪辦記者,希望更多二手房置業者注意這個問題,尤其是通過中介買賣時,不能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