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本光電案開庭 廠商質疑部落提告不合理
知本溼地光電案爭議,卡大地布部落提告請求撤銷經濟部核發的籌設許可,「巴卡魯固」家族拉罕林茂盛(前左三)等人今親赴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開庭。(黃捷攝)
知本溼地光電案爭議,卡大地布部落認爲臺東市公所召集的諮商同意投票有諸多瑕疵,經濟部卻仍核發籌設許可,侵害部落意願與自主性,因此提告請求撤銷許可處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今開庭,經濟部抗辯部落不是公法人,不能提起訴訟;廠商盛力能源則反指本案是部落通過的決議,自己卻又提告,並不合理。
知本溼地是卡大地布部落的傳統領域,臺東縣政府2017年因應中央推行的綠能政策,打算髮展太陽能專區,2019年6月1日舉辦諮商同意會議投票,卡大地布部落以187票贊成、173票反對通過。部落認爲投票過程出現「委託投票」爭議,還因此引起部落分裂,因此提告救濟。
北高行今開庭,經濟部表示部落不是公法人,當事人不適格,不能提起訴訟;盛力能源的律師則以參加人身分出庭,質疑部落對自己通過的決議提起訴訟,並不合理。
部落律師團則說,本案公開招標前未經部落事前半數同意,侵害部落傳統決策方式,而臺東縣公所以「代行召集機制」強迫部落配合投票,且部落戶數計算也有瑕疵,甚至有非部落族人蔘與投票,以及在監服刑的家戶代表能否出具委託書,都顯示投票過程有諸多重大瑕疵。
部落「巴卡魯固」家族拉罕林茂盛庭後受訪說,他們並非反對光電廠,但縣政府及廠商做事之前,應該先向告知部落,如果能早一點告知,今天就不會有這個案子;部落「羅琺尼耀」家族代理拉罕陳正宗則說,光電案最嚴重的錯誤就是諮商程序,這麼大的開發案只有一次說明會,資訊完全不透明,然後就跟廠商簽約了,這是部落一直無法理解的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