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回顧/壞到一半男友「沒這麼硬」!她拔刀殺人:下輩子別再見

▲從事八大行業尤女激戰時發現男友「沒這麼硬」,內心五味雜陳,認爲遭男友當成泄慾工具,憤而抽刀殺人。(資料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戴若涵臺北報導

臺南市一名尤姓女子前男友多次分合,2018年間2人激情到一半時,她發現前男友「硬度不對」,頓時想起過往的愛恨情仇,她因不滿淪爲前男友的泄慾工具,隨即轉身拔刀猛刺,殺死前男友,被依照殺人罪判刑13年定讞。

回顧整起事發經過,2018年7月20日清晨7時許,郭姓前男友酒後打電話約尤女在住處見面,2人躺在牀上發生關係過程中尤女察覺郭男「沒這麼硬」,猜想應該在外面有跟別的女人發生關係,便告訴對方「沒辦法就不要勉強先休息」,但不久後她突然回憶起兩人間的愛恨糾葛,冒出了「2個人都那麼苦,我想帶他離開這個世界不想他那麼痛苦」的念頭

尤女隨即趁對方翻身側躺的時候,向郭男說了句「下輩子我們不要再見面了,我馬上到」,隨即從包包中抽出平時從事八大行業防身用的水果刀,朝郭男的右頸、左上腹刺去,導致對方血流如注當場身亡。

事後尤女先搭乘計程車返回租屋處,再駕駛自己的黑色自小客車南下屏東老家警方透過尤女的妹妹得知,尤女情緒激動,表示要開車去臺東跳海自殺,先是苦口婆心的勸阻尤女尋短,而後趕緊將她帶回警局偵訊,並依殺人罪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臺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爲,2人數度分合,之間又有經濟生活壓力感情糾葛,案發時被害人主動邀約尤女才前往住處,爲臨時起意萌生殺機,衡量尤女坦承犯行,並有悔悟歉疚之意,依殺人罪判她15年徒刑

尤女在臺南高分院審理時供稱,當時是郭男要求發生性行爲,但是進行到一半,「我感覺他從外面已經有做愛回來,已經有發生性行爲」、「愛很深」、「他一次一次出去玩,感情受傷回來,我還是接受他,我的心很痛」「他同時間交3個女友」、「當下我覺得我殺了他,我就可以把命還給他」。

臺南高分院審酌,2人間的情感糾纏導致尤女既愛又怨,她應邀到郭男住處,又直覺郭男在外剛與其他女友發生性關係,卻仍邀約她進行性行爲,讓她不甘心成爲砲友或泄慾工具,內心受到極大刺激,加上尤女又患有焦慮、恐慌、失眠等症狀,造成她因衝動、失慮而犯罪,決定撤銷原判決,改判她有期徒刑13年;案經上訴最高院遭駁回,全案於2019年12月31日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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