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廢水今年7次超標挨罰8500萬 中市府限期12月改善

▲環保局長吳志超新聞局長黃國瑋共同召開記者會,重罰中火6千萬。(圖/記者鄧木卿攝)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環保局9月針對臺中火力發電廠燃煤機組流水隨機抽驗,查獲放流水「硼」超標24倍,不料,未見中火改善,10月再查獲2處放流水「硼」超標,分別高達26倍、28倍,污染更嚴重,市府28日針對3處違規排放口各罰2千萬元,合計6千萬元,史上最高,限期12月完成改善。

▲環保局多次查獲中火放流水硼超標。(圖/記者鄧木卿攝)

臺中市政府環保局長吳志超、新聞局長黃國瑋上午共同召開記者會,宣佈這項史上最高開罰案,吳志超說,9月19日抽查中火5-8號機組放流水,「硼」濃度達121毫克/公升,超過標準值(5毫克/公升)24倍,嚴重違規,環保同仁在10月24日再抽驗1-4、9-10號機組2處放流水,竟然發現「硼」濃度更高,分別超標26、28倍,「光是今年就查獲7次放流水超標!」

▲吳志超和黃國瑋強調,並非對抗中火,而是要解決問題。(圖/記者鄧木卿攝)

黃國瑋指出,中火在陳述意見書中雖然說明,已加速設置廢水處理設備預計12月可全面改善完成,但「硼」嚴重超標是不變的事實,市府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第58條規定,針對3件污染行爲分別開罰最高額度2千萬元,總計6千萬元。

黃強調,中火污染不只影響臺中市民範圍擴及中部周邊縣市,已是全國關注焦點,臺電身爲國營企業,更應以身作則,市政府務實面對、解決問題,「我們要求中火加速改善污染,並非與中火對抗」。

吳志超重申,限期中火11月15日前提出改善計劃書,12月完成改善,改善期間仍將持續抽查放流水質,污染濃度不得高於前次抽驗數值,若再違規將連續重罰,不排除勒令停工。

環保局指出,中火廢水今年遭查獲7次污染物超標,包括「硝酸鹽氮」3次超標、「懸浮固體」1次超標、「硼」3次超標,違規開罰總金額高達8562萬2千元,創國營事業史上最高紀錄

根據國家環境毒物研究中心研究,動物實驗食入大量的硼,會影響男性生殖器官健康,孕婦懷孕時暴露到硼,也可能生產體重偏低、出生缺陷及成長遲緩的幼兒

臺電發言人徐造華表示,對於9月所抽驗的5至8號機裁罰2千萬元,臺電尊重市政府的裁罰權,對於放流水硼超標一事,感到抱歉會虛心檢討,但是對於1至4號機及9至10號機的抽驗結果,臺電尚未收到檢測結果,且未依法給臺電陳述機會,中市府即逕行宣佈裁罰4千萬元,臺電感到不解。

至於此次未給臺電意見陳述機會就直接開罰,吳志超說明,市府9月首次查獲中火放流水「硼」超標後,10月竟又發現其它兩處也超標,爲避免中火持續排放污染,影響市民健康,依照行政程序法規定,得不再提供臺電陳述意見機會,直接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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