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花園都更爭議!受害住民二度抵寶佳創辦人林陳海住家抗議
中泰花園都更受害近半世紀,住民二度抵寶佳創辦人林陳海住家抗議。(受害住戶提供)
纏訟近半世紀的北市最大精華區「中泰花園都更案」,遭到壓迫被迫搬遷的10餘位住民,繼上週前往位於臺北市內湖林陳海住家前舉白布條抗議,今天上午再度前抗議,住戶表示,寶佳集團要求拆屋還地被法院判決敗訴確定,仍遲遲未把將毀損的房屋修復,要求集團創辦人林陳海出來面對,並負起責任修復房屋,還居民公道。
住民委任律師鄧敏雄上午與住民前往林陳海住處抗議,但林陳海仍未出面。律師表示,林陳海蓄意以假執行之方式破壞住戶房屋,法院判決不得拆屋確定,甚至已領回假執行之擔保金後,卻仍未肯依法修復房屋、回覆原狀,使住戶得以返家居住。
中泰花園都更受害近半世紀,住民二度抵寶佳創辦人林陳海住家抗議。(受害住戶提供)
律師強調,林陳海購買土地前,就明知有上百戶家庭居住在中泰花園社區內,已經安居樂業了三十幾年,他利用地主與建商間之糾紛,先以低價購得土地後,卻未肯好好協商,妥善安置住戶,竟以新地主之名義提告拆屋還地。
住戶最無法原諒林陳海的是:在拆屋還地訴訟判決尚未確定時,林陳海就先提供擔保金作假執行,蓄意破壞住戶的房屋,讓住戶無法居住,被迫搬離,現在拆屋還地事件已判決確定接近四年,林陳海並已向法院取回假執行之擔保金,卻仍然不肯遵從法院判決,將住戶之房屋修復讓受害住戶返回居住,使得住戶流離失所長達十餘年,爲此提出抗議。
委任律師也提出訴訟文件表示,林陳海都更團隊之成員,牽涉多項犯罪行爲陸續經法院判決確定,明知中泰花園建物上,尚有許多原始出資興建之股東,或其繼承人,或住戶之權利存在其上,並未轉讓權利予林陳海或其都更團隊成員,但竟於都更程序及向市政府申請拆除執照之程序中,謊稱建物並無任何其他合法權利人存在,意圖利用錯誤或不完整之資訊,利用行政機關(市政府)排除受害住戶與股東之權利,達到不費一毛、違法拆屋之目的,實屬可議、應予譴責。
律師解釋,住民的認知,當初中泰花園是由5名合夥股東起造的,建物的權利應該歸起造的合夥股東與購買建物的住戶,住戶能提出完整更堅強的出資興建證明,但是對方卻無法舉證。
律師更說,林陳海跟他們的都更團隊用柏美的名義告訴臺北市政府,建物是柏美的,而柏美對於都更或者拆除完全沒有意見,他們想要利用這樣的方式,來達到完全排除沒有轉讓權利給他們的的起造股東跟住戶權利的目的,這是完全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