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女大生如廁遭偷拍 結果變成「員警告教官」

報案抓偷拍狼衍生案外案員警教官誣告。

地方中心新竹報導

竹市遊姓女大學生10月指稱在校內廁所時遭偷拍,王姓承辦警員學校調閱嫌疑人資料校方李姓教官則以個人資料保護法爲由拒絕,事後還向警政署檢舉承辦警員不適任,王員認爲自己積極辦案卻遭屈辱,向新竹地檢署遞狀告教官誣告,希望捍衛警察尊嚴。

當時這名女學生懷疑,是別系蔡姓男子涉嫌偷拍,王姓員警到場向學校調閱嫌疑人的資料,李姓教官拒絕,並向警政署檢舉。總教官黃少奇對《東森新聞》表示,「教官基於也不認識這個電話是否爲真的是警察的身分,基於學校保護學生個資立場,我們不方便直接就給警方。」

李姓教官迴應,當時警察使用學生電話要求提供嫌疑人個資,因無法確認是否確實爲員警身分,基於個資法絕不能提供,如果警察身穿制服、提供相關證件或是以公文要求個資,校方絕對會配合辦案。

王姓員警則認爲他積極辦案卻遭到羞辱,向新竹地檢署告狀教官誣告。新竹警察局中華派出所所長人豪說,「我們有表明我們是警察,口頭的資料沒有完整,所以校方不願意提供。」

警員指稱,要求校方提供嫌疑人蔡姓男子的個資卻遭到拒絕,只好以傳喚通知書方式請蔡男到案說明,訊後也依妨害秘密罪嫌函送法辦。明明是一起學生報案要抓偷拍狼,卻衍生出案外案,到底是警方執法過程問題還是校方誣告,將由檢察官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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