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創投行業全鏈條迎來“十七條”利好
人民網北京6月20日電 (記者黃盛)國務院辦公廳6月19日印發了《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在培育多元化創業投資主體、多渠道拓寬創業投資資金來源、加強創業投資政府引導和差異化監管、健全創業投資退出機制、優化創業投資市場環境等六個方面,出臺了十七條舉措,支持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
中國投資協會副會長沈志羣向記者表示,《政策措施》是對6月7日召開國常會精神的落地,目前有關部門、各級政府和創業投資行業、廣大創投機構要將相關政策和改革舉措具體化,更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地將政策落到實處、取得實效。要力爭在“十四五”時期初步完善和優化有利於創業投資發展的體制機制環境,探索和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創業投資發展道路。
據記者梳理,《政策措施》在創業投資“募投管退”全鏈條分別做出了詳細部署。
“《政策措施》在募資端鼓勵險資等長期資金投向創業投資。”中國國際科技促進會母基金分會秘書長王爽向記者表示,《政策措施》明確了險資配置股權基金的底層資產風險因子適用的規則要求,在支持保險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做好對創投基金投資的背景之下,期待險資的巨量“活水”能夠加快涌入股權投資行業;鼓勵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機構發行公司債券和債務融資工具,爲VC和PE的募資開闢了一條新路;支持資管機構的長期投資產品投資股權基金,爲GP的募資拓寬了資金渠道來源。
在投資與管理環節,《政策措施》提出優化政府出資的創業投資基金管理,落實和完善國資創業投資管理制度。王爽向記者表示,隨着引導基金成爲最重要的LP羣體,政府性基金和市場化基金如何發展與平衡一直是一級市場上探索的問題。《政策措施》意在引導政府引導基金、國資LP在基金面臨到期後的“剛性退出政策”時,做出耐心資本的表率作用。
此外,《政策措施》對政府出資的創業投資基金管理與國資創業投資管理都提到了盡職免責。王爽認爲,對政府引導基金而言,基於科創投資的規律和特點,不僅要對母基金管理人“寬容錯”,更要對子基金管理人“寬容錯”,纔有利於更好發揮投資積極性,更好踐行“投小、投早、投科技”,支持創新創業。
在退出環節,《政策措施》提出優化創業投資基金退出政策,加快解決銀行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投資企業的股權退出問題。支持發展併購基金和創業投資二級市場基金,優化私募基金份額轉讓業務流程和定價機制,推動區域性股權市場與創業投資基金協同發展。推進實物分配股票試點。
王爽認爲,退出渠道是2024年各投資機構關注的問題。當下,在2015—2016年募集設立的創投基金正進入到退出關鍵階段,GP面臨着大批存量已投項目等待退出的情況。在國內,創投基金項目退出主要通過IPO實現,併購基金、S基金髮展相對滯後,多元化的退出渠道亟待拓寬。《政策措施》還關注到了私募基金份額轉讓中面臨的痛點與難點問題,即業務流程和定價機制;並提出推進實物分配股票試點,創新退出模式、發展新渠道緩解“堰塞湖”現狀。
也有業內人士表示,《政策措施》完善了創投行業的政策環境和管理制度,積極支持創業投資做大做強;明確發揮創業投資支持科技創新的重要作用,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引導創業投資穩定和加大對重點領域投入,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促進科技型企業成長。爲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塑造發展新動能新優勢提供了有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