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病逃死》司法精神鑑定好複雜 是否採納決定權在法官
鐵路警察李承翰處理鄭姓男子火車補票糾紛,遭刺殺殉職,鄭男行兇時精神狀況引起爭議。(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一位第1名畢業的帥氣鐵路警察,及一位菩薩心腸無償照顧鄰居孫子16年的阿嬤,都在無預警狀況下被奪去寶貴生命,兇嫌在犯案時是否具有辨識違法的能力?是否罹患了思覺失調症?則需透過醫院的「精神鑑定」加以判定,鑑定結果也會影響法官判決的刑度,究竟醫院是透過什麼方式對被告進行精神鑑定,則令外界好奇。
醫界人士指出,醫院只接受法院或檢察機關的委託進行司法精神鑑定,不受理私人委託。精神鑑定團隊包括身心科醫師、心理師等專家,鑑定前,鑑定團隊會先仔細閱讀法院的卷宗、監視器畫面、筆錄等證據,看完後再安排鑑定時間等程序。一旦鑑定團隊與法院排定日期,就會要求被鑑定人、同住家屬依指定時間到醫院報到,鑑定當天將進行診斷性會談、神經心理功能檢查、心理衡鑑、智力測驗等項目。
在押被告進行精神鑑定時,通常會在醫院留置2到3天,鑑定團隊的醫師和心理師利用這段時間與被告多次會談,希望藉由談話內容判斷被告犯案時的精神狀態、以及是否詐病,最後再由醫師綜合各項結果,撰寫報告函覆法院,給法院參考。曾參與司法精神鑑定的醫師強調,鑑定過程不會只有1個醫師訪談,而是整個團隊在運作,最後至少由2位醫師做出綜合判斷。
曾承辦多起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委託案件的律師謝智潔指出,司法精神鑑定最後的決定權還是在法院身上,所以最後法院不一定會採納鑑定結果,也可能再進行第2次精神鑑定。
嘉義榮總醫師沈正哲鑑定刺殺鐵路警察李承翰的鄭男精神狀況有問題卻不被二審法官採納,他強調以後不再接受法院委託鑑定。(圖/報系資料照)
司法精神鑑定認爲被告行兇時有病最著名的案例,就是鐵路警察李承翰遇害案。2019年7月3日晚間,自強號北上列車抵達嘉義車站時,54歲鄭姓男子遭列車長髮現無票乘車,鄭男因補票問題與列車長髮生衝突。鐵路警察李承翰上車處理時,突遭鄭男以工作用尖刀刺傷腹部,24歲的李承翰緊急送往嘉義基督教醫院急救,因傷勢嚴重,隔天宣告不治。
一審時,嘉義地院採用臺中榮總嘉義分院復健精神科主任沈正哲的精神鑑定結果,認爲鄭男犯案時處於思覺失調症急性發作狀態,因此判決無罪,引起外界軒然大波。二審時臺南高分院囑託成大醫院精神鑑定,改認定鄭男行爲時雖有精神障礙,但未達到完全喪失程度,因此判決17年徒刑,結果引發一審鑑定醫師沈正哲的不滿,痛批二審判決有誤,強調自己不再接受法院委託精神鑑定。
至於2014年5月21日發生的臺北捷運隨機殺人案,共造成4死、20多人受傷,承審的新北地院,則是委託臺大醫院吳建昌醫師團隊對被告鄭捷進行司法精神鑑定。鑑定團隊在6次精神鑑定會談中,發現鄭捷殺人時,沒有特別留意被害人表情,有人露出希望不要殺他的眼神,讓他有主宰這些人命運的感覺,鄭捷殺人殺累了,還衝向被害人表示純粹是逗他們玩。
鑑定報告判斷鄭捷殺人時,沒有心神喪失、精神耗弱,但有反社會、自戀人格,欠缺同理心,且若遇親人擋到殺人路線,也會六親不認照殺不誤。本案鑑定結果並未引起社會不滿,歷審皆採納鑑定報告意見,最後判處鄭捷死刑確定,鄭捷也在2016年5月10日晚間槍決伏法。
北捷殺人魔鄭捷持水果刀在車廂內瘋狂砍人,乘客聯合起來拿雨傘抵擋,鄭捷最後被槍決伏法。(圖/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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