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害母亡姊重傷 父盼兒送終幫求情...逆子一審判17年

林男不滿姊姊父親說他壞話,提汽油回家輸贏,在衝突中點火燒死母親北院31日依法判刑。(圖,資料照/記者陳豐德翻攝)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林姓男子懷疑姊姊對父親說他壞話,於1月間提了7公升多的汽油,在自家彩券行潑灑嗆聲,姊姊於衝突中抓椅子砸向林男,讓他當場抓狂點火,最後導致姊姊嚴重燒傷、行動不便的母親慘死。林男於日前庭上,對姊姊及父親痛哭道歉,甚至將頭「碰一聲」重叩在桌面林父表示,雖然對兒子有些害怕,「但還是希望有人替他送終」。北院31日依殺害直系親屬罪,判林男17年徒刑、須賠償父、姊共634萬餘元。

林男於審理中,對殺人罪行全部認罪,陳述意見時,更激動起立向旁聽的父親及姊姊痛哭道歉,「我真的好想家人,很懷念以前一家吃飯的場景,真的沒有想殺人的意思」,並當庭磕頭道歉。

林男對法官判刑沒有意見,僅擔心爸爸會在他服刑期間過世;林父則表示,兒子雖故意對姊姊犯刑,但對母親部分是過失,希望法官明察,表明「老了也還會需要兒子」,林男聽到這段又不禁低頭痛哭。

林父先前受訪表示,兒子少年時就有精神問題品行雖不壞,平時也相當膽小、無法獨處,但只要情緒一來常常暴衝,母親從小也比較慣着他,事件發生後,不說鄰居、連家人都對他相當害怕,「但畢竟是家人,只要他能穩定下來,我還是會接納他回家。」

林男於1月間在新店自家彩券行,潑汽油嗆聲「同歸於盡」,並在與姊姊衝突的過程衝動點火,霎時間室內大火燃起,讓他嚇呆落跑,最後造成姊姊重度燒傷、母親不幸身亡;林男到案後供稱,只是想「嚇嚇他們」,沒想到會這樣。

我沒有遲到,是時間遲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