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認同交接條例法制化 但不應有違憲之虞
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表示,民進黨對行政院的「交接作業實施要項」草案有疑慮,總統府同意暫緩實施。
但在沒有該項草案的同時,接任方面在索取相關資訊時,其中公開資訊部分是可以透過對口儘速提供;至於涉及機密、敏感業務部分則必須遵守《國家機密保護法》與《檔案法》相關規定,必須在接任政府部會首長產生及遵循相關法制化程序下,纔可以授權報告。
有關交接條例,民進黨總統當選人蔡英文表示,民進黨的立場非常明確,就是必須制定交接條例,讓這一次以及將來每一次總統的交接,都有法制可以遵循。
至於府方是否接受民進黨版交接條例?陳以信表示,府方同意交接條例應該法制化,但不應有違憲之虞,至於是否520以前完成立法,則尊重立法院職權。
總統府方面的四項結論包括,一、總統職務交接事務規範應予法制化,行政院「交接作業實施要項」並非要取代之。
二、民進黨所提及行政院版本草案非當前最急迫事項乙節,該草案可暫緩施行,俟民進黨新任首長人選產生後再據以推動。
三、依據2月19日協商結論第一點,透過雙方對口(總統府副秘書長熊光華、國安會副秘書長趙克達、行政院副院長杜紫軍、行政院副秘書長宋餘俠;民進黨部分則爲民進黨副秘書長劉建忻、前民調中心主任陳俊麟、政策會副執行長施克和)展開溝通事宜。
四、民進黨所提業務說明、重大政策、組織架構等資料,行政院將盡速備妥後提供。嗣後,行政院各部會之資料,亦請透過雙方上述對口辦理。至涉及機敏業務部分,則俟接任政府交接小組指定各部會交接人選後,再依相關法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