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套房1度電5元坑很大? 房東親自試算:真的沒想要賺錢!

炎夏來臨,許多租屋族開冷氣時總爲昂貴電費感到掙扎。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臺灣租屋族不少,不過電價計算方式大不同,常見的1度電4元、5元,甚至高到6元、7元都有,常有人批評房東太坑,靠電費撈了不少。有網友在PTT發文,指他租的套房1度電居然要5元,「明明是賺兩手的價格,爲什麼不算違法?」

一名房東在PTT迴文解釋,先釐清一般分租套房中的獨立電錶不是「獨立電錶」。假設房東有4間房,ABCD房各有分電錶,但根據臺電規定,一般公寓單層一個門牌只能裝一個電錶;換句話說,房間的獨立電錶只是方便計算,分租套房的電得跟鄰居合算。

房東說,根據臺電2013年的「表燈營業電價」資料,假設4間房都用200度,那麼這戶1個月實際用電量就是800度,「換算下來一度就是4.17元」。他打趣的說,看到這數據,一定很多人覺得房東太黑心,於是提供一招反制;只要串聯其他房客大量用電,房東的成本就會越高,用電量狂灌下去房東就得倒貼電費,「爲了制裁黑心房東,這不失爲一個好方法」。

▲房東出示臺電舊的電價數據,證明沒有想要賺房客錢。(圖/翻攝臺電)

房東最後強調,在臺北當房東根本沒想要賺那一點電費,畢竟出租一間2000萬的房子,只求房客穩定、安全,「收點錢來幫忙繳房貸,大家和平共處。」而電費呢,通常是夏季賠、冬季賺,來回一整年頂多賺個2000元,換算起來也只是一點點小錢

文章貼上網,吸引不少鄉民熱烈討論,正反立場不一,「推這篇老實中肯」、「所以問題還是在臺電,而臺電會推給法源」、「兩千不是錢啊,有賺就不要解釋這麼多」、「原來我房東收四塊還是算便宜的」、「既然沒有要賺爲什麼冬季夏季均一價」、「可是我一度7塊」。

編按:依據臺電最新公佈的「表燈非營業電價」資料(2016年4月1日起實施),用電量800度情況下,電費1884元,一度平均爲2.35元。

▼臺電目前實施的電價費率。(圖/翻攝臺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