鑽漏 中獎發票自己開3年詐國庫1597萬 這原因終於露餡

曾男盧男爲首的不法集團,3年來虛設7家加水站人頭公司,每期向國稅局購買上百萬張空白髮票,再依獎號碼開立沒有交易事實的不實發票詐領獎金。(彰化地檢署提供/謝瓊雲彰化傳真)

二聯式發票每箱有40卷、每卷250張,亦即1萬張連號發票,購買價格1440元,推估每一萬號的小獎中獎獎金至少有1.1萬元。(彰化地檢署提供/謝瓊雲彰化傳真)

財政部爲鼓勵誠實申報納稅,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設置獎勵辦法,每期依開出得獎號碼給獎金;曾男集團犯案長達3年,主因在於前兩年金額不高且兌領分散,不易察覺不法。

登記申設公司行號營業人,可向國稅局購買空白統一發票,二聯式發票每箱有40卷、每卷250張,亦即1萬張連號發票;依每期頭獎(對中8碼)至六獎(對中末3碼)獎號,每箱光千元以下小獎就可找出53張,換算獎金達上萬元,1箱發票僅賣1440元,再加上營業稅額,成本不到2000元,誘使有心鑽漏洞者鋌而走險。

曾男在臺中、彰化申請虛設7家自動加水站,除了找發票需大量人工,詐領獎金、變現也都需大量人頭,再依成員指示,分散在彰化各鄉鎮市四大超商小量兌領,因金額不高,不易察覺。

因去年以前六獎發票在超商只能換購商品,加上該集團公司前兩年都如實申報繳稅,犯罪手法極其隱密;直到今年起開放超商可直接兌領六獎200元現金,讓主嫌食髓知味、每期大舉買進數百萬張空白髮票,罪行才露了餡。

透過「國稅管理運用稅務系統」大數據分析,發現有7家公司行號出現類似異常;爲了從領獎發票中找出近6萬張詐領發票,作爲犯罪實證,3個月來國稅局與時間賽跑,動用上百人次,漏夜人工查對、造冊。

中區國稅局審查科科長何永鑫強調,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建構完整系統監控通報機制,每1張中獎發票,在領獎時均需詳實登記領獎人身分個資,詐領絕對查得到,呼籲民衆切勿以身試法。

街頭林立的自動加水站,採投幣式自助服務,多數沒有開立收據、統一發票,由營業人自主以定額方式稅務機關定期申報繳納營業稅。(謝瓊雲攝)

街頭林立的自動加水站,採投幣式自助服務,多數沒有開立收據、統一發票,由營業人自主以定額方式向稅務機關定期申報繳納營業稅。(謝瓊雲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