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爲大陸改革的重要一步 陸委會籲儘早釋放李明哲

▲李明哲。(圖/翻攝自中國觀察)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民進黨黨工人權工作者李明哲遭大陸限制人身自由至今已滿1年,陸委會新任主委陳明通19日就職儀式上對此表達高度關注,強調將持續全力營救,並向陸方喊話,應儘早釋放李明哲,可作爲改革之路往前推進的重要一步。

李明哲長期關注大陸民間社會發展維權人士議題,並曾在2004年到2008年間擔任民進黨社會發展部(現社運部)工作,去年3月19日赴陸失聯,隨後證實是遭逮捕,期間對岸僅透過國臺辦2度對外發布聲明,並未詳細說明案件事實,更拒絕家屬前往探視,近半年後纔開庭審理李明哲案,針對檢方指控構成刑法第105條「顛覆國家政權罪」,李明哲當庭認罪,並強調未受逼供。

陸委會表示,李明哲基於對民主、自由、人權普世價值信仰,與對中國未來發展的關心,和友人交流臺灣民主發展的經驗,卻遭當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入獄,但牢獄桎梏無法禁絕人民心靈對自由、民主與公義的嚮往,唯有以包容胸襟廣納多元意見,陸方的改革之路纔可能有足夠的養分,而儘早釋放李明哲,應可作爲陸方改革之路往前推進的重要一步。

陸委會強調,自由、民主、人權與法治全世界人民共同珍惜的生活方式與普世價值,兩岸在政治體制、發展模式選擇的制度各自不同,但我們期盼中國大陸能夠重視人民訴求,並持續在制度面建構成爲更開放、公平正義的和諧社會,才能迎來兩岸相向而行,共存共榮的新契機

陳明通指出,兩岸要將心比心、換位思考、求同存異,才能理順關係、促進和平、追求共存共榮,陸委會同仁將持續全力營救李明哲,並協助家屬早日赴陸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