昧於良心!南投安置機構爆21起性侵 監委首次怒彈劾3少保官

監委美玉張武修林雅鋒。(圖/記者賴於榛攝,下同)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南投少年安置機構驚爆「男男性侵」事件,A少年遭同機構4人性侵,監委追蹤調查,發現103年到106年3月之間,這安置機構就爆出21起性侵,最後在16日提案通過彈劾南投縣政府官員與少保官共8人;調查監委王美玉更指出,A少年在不斷被性侵的時候,是靠着思念家人才能支撐下去,「只有他的媽媽沒有放棄他」,但此案的少保官卻昧於良心寫報告

待在少年安置機構的A少年在去年被學校老師發現染上性病,經追問後竟發現,在該少年在收容期間,多次在巡察員未注意時,遭另外4名收容少年強迫口交肛交性等行爲,經校方介入輔導後,A少年才吐露經過,整起事件跟着曝光

監委王美玉、林雅鋒追蹤此案一年,最後在16日提出彈劾案文,也經監察院彈劾會記名錶決,當時的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長林俊語、前處長林榮森副處長賴瓊美、科長王基祥辦事員劉佳萍,對於轄內兒童及少年安置機構爲落實監督、查覈,怠於執行職務;少年保護官沐士芬、林芝君、朱吟雪知悉所負責輔導的個案於安置機構發生性侵害事件,未依法通報即通知地方政府,隱匿性侵害事實等情,違法執行職務,均有重大違失,依法提案彈劾,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處。

彈劾會後兩名監委與彈劾案主席監委張武修共同召開記者會,曾是司法家事廳長的林雅鋒指出四點意見痛批此案的少保官,她說,第一,孩子信任法官的,此案看到孩子發生加害別人,或是被加害等情事,其實都有告訴少保官,但是少保官「漏接」,讓人痛心,批評這是辜負把少年司法拉出來要保護少年的原意,辜負初衷。

第二,林雅鋒表示,105年起少保官有了倫理規範的,就是司法院少調官、少保官、家調官能完完全全本於專業遵守規範,她說雖然105年才訂定規範,但倫理規範只是把該做的事情明文化,在這之前也有依法應通報的,就該通報,「對於孩子有明顯危險的情況,就應該處理,照理來說是基本的守則,看來又漏接了。」

另外,由於此案彈劾了南投縣政府與少保官,林雅鋒說,這個案子司法機關社政機關的關係超級緊張,因爲南投縣政府認爲司法少年已經送給機構了,也認爲有些沒有被通報,他們束手無策,她個人則認爲司法官責任比較嚴重

最後,林雅鋒特別點名少保官林芝君,她說,林芝君的少年就是A少年,受害情形最嚴重的,而林芝君除了「漏接」A少年的求救,竟然提前結案還直接終止安置,她說,過去通常少年未滿18歲,如果沒有期滿就要終止安置,得跟法官還有所有的輔導人員商量,就算是林芝君寫的「顯無法適應」,也應該放到另外一個可以照顧他的地方,而非送回功能不全的家裡,「輕忽成這樣,不符法令、不符少年法庭的運作機制、不符合一個少年保護官在倫理規範之下應有的作爲。」

林雅鋒痛批少保官在此案絕對不是可憐,因爲他們是受專業訓練進入體系的,她強調法官在此不可能沒有責任,但更大的責任在少保官;王美玉也說,此案少保官根本是昧着良心寫報告,她說,A少年曾說被性侵是一個黑暗的過去、痛苦的回憶,他被性侵的時候,支撐他的念頭就是想起自己的媽媽,因爲只有他的媽媽沒有放棄他,才能堅持下去。

至於此案是否僅是冰山一角,王美玉則說,8月會對此案提出完整調查報告,也希望整個司法院要重新調查,但監察院職權不能糾正司法院,可這只是個案,但個案後面的系統到底怎麼,彈劾審查會中的監委都很關注,「政府編預算是要幫助這些孩子,送到機構要有立足之地,卻變得更慘」。

而此案安置機構立案只能收19人,卻一度超收至106人,且該機構105年經過聯合稽查評鑑爲丁等,但一直到性侵事件爆發後,今年5月才判該安置機構停業一年。

王美玉說,其實此機構102年沒有立案之前就在超收司法少年,而且這個機構在法院眼中是優良機構,否則把孩子送進去的會不知道超收?她說此機構所在地的南投縣政府要負責,但彈劾保護官的意義也就在這裡,「我們認爲它(法院)應該要知道」,她強調監委不會放棄,會繼續提出報告,會繼續追究系統性的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