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灌食33公克鹽巴又阻醫急救 兄控弟「高血鈉弒母盜領607萬」

臺北陳男指控弟弟每天灌食鹽巴害死母親盜領家產。(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臺北陳姓男子控告弟弟和弟媳,在2017年1月到3月間,平均每天對70多歲母親灌食33公克食鹽,又阻止醫護急救,涉嫌殺害直系親屬罪並盜領607萬元,但士林地檢署調查認爲,陳母有低血鈉情形醫囑要多補充食鹽,且最後陳母死於肺炎,和食鹽無關,日前對弟弟和弟媳做出第2次不起訴處分

被告夫妻長年負責照顧年邁多病的老母親。(示意圖/CFP)

據瞭解,陳家有3兄弟,老母親因爲年邁多病,長年由老幺弟弟和弟媳負責照顧,哥哥們則分擔外籍看護等費用

陳母不幸在2017年3月底去世後,大哥提告指控,弟弟和弟媳涉嫌,在母親死前近3個月,以每天灌食5次、每次6.7公克,平均每天33公克的份量,餵食鹽巴殺母親,清查後更發現,弟弟疑在母親生病期間盜領母親存款607萬多元、還涉盜賣母親股票

被告的弟弟和弟媳喊冤指出,2016年10月間,母親就因突然不吃東西而送醫判定是低血鈉,醫護人員囑咐他們要在菜裡多加鹽巴,他們還請護士直接告訴外籍看護要如何拿捏份量,事後才詢問得知是每次進食多加1湯匙的鹽。

▲哥哥還指控,弟弟在母親送醫後,阻止醫護施以急救。(圖爲示意圖/取自免費圖Pixabay)

弟弟還拿出母親生前錄影光碟證明是母親爲了感念他們孝心和照顧之情,心甘情願把財產送給他們的,另拿出Line對話截圖,證明當初是大哥說「把媽的股票賣掉,用在他(她)自己身上」。

檢察官根據陳母就醫紀錄與死亡證明,確認醫生指示幫陳母補充食鹽,雖醫囑每天10公克,但實際餵食的是看護,無法證明被告夫妻刻意餵食過量,而陳母后來因氣喘發燒送醫急救時,被驗出高血鈉,但之後再測數值已下降,最後死於肺炎等病症,與食鹽或高血鈉無關。

▲陳母家人早已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哥哥並沒有表示反對。(圖爲資料照/記者洪巧藍攝)

此外,大哥早知道家人簽下母親的放棄急救同意書,卻沒有表達反對,反而向弟弟說「要有心理準備」,檢察官因此認爲,無證據顯示弟弟和弟媳涉嫌殺母奪產,2018年首度做出不起訴處分後,經高檢署再議發回,士林地檢署日前再度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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