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飲用水PFAS超標最高罰60萬 學者籲儘快制定國內標準

環境部25日正式公告「飲用水水質標準」,首度將PFAS納入飲用水標準。(環境部提供/蔡佩珈臺北傳真)

環境部今年8月預告相關草案,首度將具致癌風險的全氟烷基化合物(PFAS)納入飲用水標準,並在日前正式公告草案,明年起優先加強抽驗大型淨水場,2027年7月1日起飲用水質PFAS不符標準,將面臨最高60萬罰鍰。學者表示,歐盟已在去年針對雞、魚、肉等食品建立PFAS容許殘留量,建議衛福部與農業部調查市售食品PFAS濃度,制定食品PFAS標準。

環境部去年委外調查計劃發現,國內37座淨水場檢測值超過美國管制標準,因此在今年8月預告修正「飲用水水質標準」,草案首度將PFAS納入飲用水標準,擬在2027年7月1日起,加強抽驗並對水質不符合PFAS標準者,直接裁處6萬至60萬元罰鍰。

環境部25日正式公告「飲用水水質標準」,明年起,將優先加強抽驗60處大型淨水場,其餘317處中小型淨水場則逐年抽驗管制,發現超過PFAS標準最大限值者,將要求提報計劃及改善,並自2027年7月1日起,不符合飲用水水質PFAS標準,將直接裁處6萬至60萬元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可按日連罰。

環境部補充,淨水處理設備相關單位應在明年起2年半內,強化自主檢測管理,超過PFAS標準最大限值者,應通報並提出「飲用水水質管理計劃」備查,水質管理計劃如需增購設備或工程者,至遲2年內執行完成,未涉工程者,則應於3個月內完成。

臺大環境工程學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劉銘龍表示,PFAS健康威脅被認爲對血清膽固醇、肝臟和免疫系統及新生兒出生體重有不利影響,並可能導致腎癌和睾丸癌,環境部將PFAS納入飲用水標準,並加強抽驗、設定罰則,是一個好的開始,值得鼓勵。

他指出,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評估後認爲PFAS對免疫系統影響最關鍵,2020年即將PFOS、PFOA、PFNA和PFHxS 的總和,建立每週耐受量爲每公斤體重每週4.4奈克,歐盟去年進一步規範市售雞蛋、魚肉、甲殼貝類水產、牛羊禽類動物肉品與內臟等食品,所能含有上述4種PFAS個別與加總最大容許殘留量,以減少暴露風險。

劉銘龍建議,下一步應該是衛福部與農業部,攜手進行市售各類食品PFAS背景濃度調查,儘速制訂食品PFAS國家標準,以保障國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