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大醫團反對處方箋改爲「只標成分」 健保署:限牙科實施

▲健保署長石崇良。(圖/記者洪巧藍攝)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健保署規劃今年10月起兩階段實施處方箋標示新制,醫師公會與醫院協會等9大醫事團體今(2)日發聲明反對,健保署長石崇良今特別出面迴應,新措施僅對處方較爲單純的「牙科」實施,特別是「只標成分名而沒有商品名」的措施會在明年4月實施。至於其他科別涉及慢性病、長期用藥處方比較複雜,是否會比照此做法,還要再持續討論,請大家放心。

健保署規劃兩階段試辦處方箋新制,第一階段,若處方未註明不可替代原因,將視爲可替代;第二階段則是牙科醫師開立處方箋時,藥名標示應改爲「成分名」而非「商品名」。

醫師公會全聯會、中醫師公會全聯會與各層級醫院及基層協會等9大團體聯合發出聲明,嚴正抗議貿然改變處方箋藥品標示方式,認爲這樣的措施將嚴重損害民衆用藥品質及醫師處方權。

聲明指出,醫師僅可處方成分名,讓健保藥局於病人領藥時由藥師自由給予病人藥品,萬一是基於對廠牌的喜好或低成本考量,而選擇提供藥物給病人,導致病人每次領到的藥品皆可能不同。且原開立處方之醫師無從得知,抑或疾病療程中可能被頻繁換藥,將對病人之用藥品質產生重大傷害。

石崇良今日迴應,政策改變一定都是本於以民衆的利益優先且兼顧醫療品質,而這次處方箋兩階段變革都是針對「牙科」進行,因爲90%的牙科都是在診所就醫,會釋出處方箋到社區藥局拿藥,且用藥相對單純,主要是消炎藥、抗生素、止痛藥爲主。

石崇良說,用這樣的方式,牙醫師開立處方時就不用去選擇商品,只要依照藥性成分處方,這樣也讓民衆方便取得藥品,藥師也可以根據專業,爲民衆提供合適的藥事服務,是一個三贏的政策;考量有藥物編碼等系統要修改,第二階段處方僅標示成分名實際上路時間會是明年4月。

石崇良也強調,牙科處方通常都是短期、一次性使用,至於其他內科疾病會涉及慢性病、長期處方等,這些用藥會比較複雜,是否要比照牙科做法,還會持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