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兵哥帶13歲小女友回家嘗禁果還懷孕 遭判1年8月

彰化縣23歲涂姓男子,本爲現役軍人服役期間帶着年僅13歲的小女友偷嚐禁果還一次就懷孕,事後刻意隱瞞,讓少女媽媽氣憤提告。(謝瓊雲攝)

彰化縣一名23歲涂姓男子原本職業軍人,休假日時帶13歲小女友回家發生性關係還因此懷孕,讓女友媽媽不滿提告,遭依《刑法》妨害性自主罪、《陸海空軍刑法》現役軍人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等,判處1年8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千叮嚀、萬囑咐,媽媽都說了不可以!塗男仍忍不住帶小女友偷嚐禁果。根據判決書,塗男自2017年底入伍,前年11月間,在臉書上結交了當時13歲的小女友,進而交往成爲男女朋友。前年12月中某日下午,他趁着休假日,把小女友帶回住處,在客廳裡迫不及待發生性行爲

小女友偷嚐禁果,沒想到竟然一次就懷孕!前年底少女發現自己生理期沒來後告知塗男,塗男請小女友買驗孕棒,發現少女真的懷孕了,兩人還試圖隱瞞,無奈肚子一天天隆起,少女母親察覺有異,去年4月間才帶女兒前往醫院檢查確認懷孕,並請醫院進行引產。

塗男因此在去年6月辦理退伍,並有意與少女家長和解;但少女媽媽認爲,當初也不反對女兒與軍人交往,但強調女兒年紀還小,早就再三告誡,如果發生性交行爲須依法付出代價,沒想到塗男仍與女兒發生性行爲,甚至在得知女兒懷孕後,也沒第一時間告訴她,因此不願和解。

審理法官認爲,塗男明知被害人當時爲未滿14歲少女,仍與少女發生性行爲,所爲固無可取,但斟酌當時年僅21歲,且雙方爲男女朋友,在兩情相悅下合意性交,足認被告並非極其惡劣。

法官審酌,塗男犯罪時爲現役軍人,之後已退伍擔任食品廠作業員薪水約1.5萬元至2.5萬元之間,但少女身心發展完全就因性交懷孕,至醫院施行引產手術,對少女身心健康造成相當傷害,應予非難。考量塗男刻意隱瞞,又無法與少女家長和解,因此判處1年8個月,且無法給予緩刑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