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男子把狗取名「城管」!警方拘留10天律師:未違法

大陸城管。(圖/翻攝自《阜陽公衆網》微信公衆號)

記者馬叔安綜合報導

安徽省阜陽一名賣狗維生的班姓男子,在社交平臺上以「城管」稱呼犬隻,於13日被拘留10日。男子強調,自己這麼做只是因爲覺得好玩。但他的行爲依舊引發爭議,不過有律師表示,這樣的稱呼雖然不雅,但並未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

綜合陸媒報導,班姓男子生於1988年,他被警方傳喚後,表示自己很後悔,「我不懂法,不知道這是違法的。」對於他所面臨的判決,有網友質疑,「哪條法律規定不能給狗狗起名『城管』?」但也有人認爲,班姓男子此舉是對城管、協管羣體的侮辱。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新年認爲,給狗取名「城管」雖不雅,但並未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公安機關認定尋釁滋事或有不當。本案中所涉的「城管」在生產實踐中通常指的是一類職業,而職業按照大陸現行的法律規定是沒有名譽權的,且即便涉事男子在網路上對其寵物稱呼「城管」、「協管」,也不必然地會對相應「職業」產生侮辱。

城管全稱爲城市管理執法,是大陸城市管理中負責綜合行政執法的部門職權包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以及環境保護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務管理、食品藥品監管方面與城市管理相關部分的行政處罰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