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抱拍拍安慰女大生 教官判賠妻10萬

北市大學蘇姓教官陸籍大生離臺,兩人擁抱、撫摸、牽手被認定侵害配偶權,須賠償元配10萬元。(報系資料照/李文正臺北傳真)

任職大學的蘇姓男教官今年5月間因陸籍已畢業學生正要搭機離臺,2人離情依依,女大生雙手環抱教官肩頸,頭靠在肩膀上,有如情侶分離你儂我儂,遭元配錄影提告侵害到配偶權並求償200萬,士林地院勘驗錄影畫面,認定舉止已經逾越一般男女情誼,判決須賠償妻子10萬元,可上訴。

蘇與妻子結褵17年,育有一對兒女,因他在大學擔任教官,管理宿舍結識大陸籍女大生,今年5月9日準備離臺,在桃園機場互相擁抱、教官撫摸女大生小腿,並牽手漫步,元配認爲已經超越一般朋友情誼,控告先生侵權並求償。

蘇辯稱,女大生畢業1年,2人鮮少聯繫並無不倫之情,今年5月女大生來臺,返回大陸前因不捨在臺的人事物情緒突然激動起來,她不知所措,纔會用手安撫情緒,並沒有其他的動作

法院勘驗影片,畫面中男女擁抱、牽手、撫摸等動作有如熱戀中的情侶,已經侵害元配的配偶權,判決蘇要賠償罹患憂鬱症的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