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局管太多? 兩規定讓電銷業務陷困境

保險局因防範道德風險與不當銷售,針對電銷規範嚴格,但也因此縮限電銷空間。(圖/記者林世文攝)

財經中心臺北報導

保險局對於保險業電銷規範十分嚴格,包括電銷後若民衆想買保單保險公司必須再約時間親晤客戶,且電話全程需全程錄音,這些規定讓許多業者成本大增,更讓許多客戶因爲麻煩乾脆不買,保險業的電銷業務呈現困境

2014年,金管會要求保險業者,在3種情況下,保險公司必須「親晤」客戶,保單纔是成立。第一,替他人投保,如父母子女投保;第二,客戶主動打進保險公司買保單;第三,購買投資型保單,保險公司必須親自取得保戶親籤的要保文件。但麻煩的是,要保人被保險人不同人,電銷受理時,也必需確認被保人身份及投保意願纔可以送件,然後再接受身調,而遇到即將出國的民衆,要約成的機率更是微乎其微,往往讓原本可成交的保單都泡湯,更何況離島的民衆,保險公司還要派人跑到離島。

此外,根據保險局公告的「保險業辦理電話行銷業務應注意事項」,也明確規定保險公司在電銷時,必須把雙方電銷過程和成交紀錄全都錄音」,但面對面銷售的業務員就不需錄音了嗎?嚴格控管電銷,無非大增了業者的成本,原本是省事、方便的電話行銷,卻用繁瑣程序綁手綁腳,也縮限了保險公司電銷業務的生存空間

保險局官員表示,保險業屬於高度監管產業,提供電銷方式推廣保單是方便的管道,但避免電話行銷人員不當招攬衍生爭議,纔會訂有「保險業辦理電話行銷業務應注意事項」供保險業者遵循。

在「親晤」部分,主要是避免被保人和要保人不同人,可能會有衍生的道德風險,像之前嘉義水上頭案,就是兇手受害者大舉投保,衍生出道德風險。在確認身分上,可以由其他保險業務員和被保險人做確認,或是由保險身調人確認(覈對個人資料身體狀況,若是高保額則確認財務狀況)及體檢方式做確認。

而在錄音部分,是因爲保險局長期接獲民衆反映,在電話中並沒有明確同意投保,僅請保險公司寄相關資料「考慮看看」,卻收到保險公司寄來的保單,爲了避免雙方溝通不良產生爭議,纔會要求錄音以利後續爭議處理。

只是單純想省力透過電話買保單,卻反而比一般投保還程序繁瑣,讓許多消費者乾脆放棄,更引起業者反彈,相信這也是保險局當初在訂定規範時所不樂見的。行政院院長全才公開表示,要金管會針對保險業「管該管的,不該管的不要管」,保險局也該在電銷部分,思考是否部分放寬,例如:在一定投保金額以下不需要「親晤」等,給予保險電銷業務多一些空間。